
内容简介
与寻衅滋事罪一样,治安管理处罚中的寻衅滋事在实践中也极易被误用和滥用。实践中最常被适用的情形包括在网路发布不当言论、违法上访信访、在公共场所展示标语、条幅或涂鸦等。但对寻衅滋事处罚的扩张有违处罚法定原则,对基本权利形成了实质性干预,也导致了规范体系的体系失衡。学理上尝试通过行为类型的区分、流氓动机的强调以及公共秩序作为保护法益等三种径路对此类处罚的泛滥予以遏制,但这些径路都因存在内在困局而作用甚微。寻衅滋事的行政处罚之所以被滥用的背后成因究竟是什么?究竟如何处理才能尽可能地遏制寻衅滋事的滥用?不仅是刑罚同样是治安管理处罚亟需面对的问题。
主讲人
赵宏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讲纲】
寻衅滋事处罚的滥用 寻衅滋事行为的规范构成 寻衅滋事行为所侵害的法益 “公共秩序”作为寻衅滋事法益的问题 明确列举情形及其适用要件 兜底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什么是“起哄闹事”? 寻衅滋事处罚的扩张适用 寻衅滋事案中的权力扩张 扩张适用引发的正当性诘问 寻衅滋事行为限缩的可能径路 寻衅滋事入罪入罚的核心:道德与法律究竟如何界分? 用法益观念来衡量寻衅滋事行为的入罪入罚 冒犯可以作为一种法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