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財務週轉不靈導致工程無法履約,如何解決?以監督付款及債權讓與為中心
總片長 7503
發表日期2021/4/28(三)
主講人 黃立、孫丁君
定 價 1200元
解析政府採購法的調解制度│黃立
由法院判決看透工程採購契約│陳錦芳、黃立、陳煌銘
從實務面探討公共工程變更設計及結算驗收所遇問題及解決之道 │ 黃宗文
政府採購法修正條文及停權制度之評析 │顏玉明
內容簡介
近年來因大環境變化劇烈,屢屢發生施工廠商財務周轉不靈導致工程進度延宕或下游包商(材料供應商)完成工作(出貨)卻請款無門的情形,衍生諸多履約爭議。主辦單位台灣工程法學會及元照出版公司特邀請工程法律領域素孚聲望的黃立講座教授,以及擅長工程履約管理及爭議解決的孫丁君律師,以「廠商財務週轉不靈導致工程無法履約,如何解決?以監督付款及債權讓與為中心」為題,分享處理此類爭議及控管風險的寶貴經驗。
主講人
黃立 │ 政治大學法律系榮譽教授

【講 綱】
公共廠商工程延誤履約進度處理要點
暫停估驗付款的合理性
廠商施工進度遲延的原因
公共工程競爭激烈,廠商低價搶標
取得相關資金及融資財務環境困難
以停止估驗及提高保留款對付工程延宕
Q: 機關將保留款從5%提高到10%有依據?
Q: 缺工得否為展延工期之理由?
臺灣高院98年度建上字第26號判決
孫丁君 │ 博思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講 綱】
為何要監督付款?
監督付款的實務作業
公共工程廠商延誤履約進度處理要點
債權讓與的困難
與分包廠商協商的重點
連帶保證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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