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多選擇居住於有便利公設之公寓,鄰人之間的糾紛一直是不斷需處理之課題。本次要導讀的是探討現在社會常見的「公寓大廈停車位」實務上所產生之問題。本篇文章以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131 號民事判決──歷經三次廢棄原判、發回更審之「亞洲仁愛大廈」事件為例,曾品傑老師將該判決原審即最高法院見解摘要,進而羅列出四大爭點作評析供讀者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