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公法民事法刑事法商事法、經濟法、金融法智慧財產法勞動法社會法、高齡社會法工程法律環境、能源、碳權醫事法學基礎法學與方法國際法司法倫理律師執能就業歧視與性別平等作為公共危險罪之投放毒物罪(刑法第190條之1)中的「公共危險」――以我國實務為素材工資與工時理論與實務發展(四)家庭結構的變化對親屬法帶來新挑戰工資與工時理論與實務發展(五)工資與工時理論與實務發展(三)最低服務年限與離職後競業競止職業災害補償企業懲戒處分工資與工時理論與實務發展(六)地名之商標保護與競爭秩序之維護—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民商訴字第30號與102年度民商訴字第32號判決評析社會變遷與繼承法的發展趨勢新修正刑法第190條之1作為抽象危險犯或累積犯之辨證刑法第190之1條之行政從屬性研析《論排放毒物污染環境媒介行為的刑事違法性》—以新修刑法第190條之1的解釋為中心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