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系的法學始終以法教義學為主軸,有其長遠的歷史文化背景,對於法治的穩定與調適做出了貢獻不小的貢獻。但社會環境的劇烈改變,加之排斥體系思維的英美法在20世紀帶來的衝擊,都使得大陸法系國家開始反思,教義學的思考是不是過於僵硬,甚至是否已經過時。
「法學的想像」在時代的轉捩點上應運而生,從法學仍然不會脫離教義學的基本判斷出發,創設「大民法典」「部門憲法」「法域介面教義學」「社科法學」四個全新的教義學議程,嘗試放飛法律人不可替代的想像力,提高法律人的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