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韻茹內容簡介
主講人
王韻茹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課程簡介】
本課程的目標在於使學生能運用已習得之行政法學知識於個案解析,培養未來解決行政法實務問題之能力。行政法以「行政」作為規範對象之法律,一方面從行政角度而言,行政機關之行為必須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從司法角度而言,法院事後控制行政機關的合法性。這兩個視角可謂是行政法實例之思考起點,以此為出發,本課程將透過思維方法,希冀協助學生建立行政法案例之起手式,透過不同之案例模式說明,訓練學生思辨與分析的能力,運用於案例解析。第一堂課基礎課程,說明思維方法與案例模式。第二堂至第三堂課程則是藉由不同的實務案例,就不同的案例模式分別加以深入探討與思考案例問題。
課 程 網 要 |
堂 次 | 講 綱 |
第一講:思維方法與案例模式 | 1、思考起點:行政行為形式論、行政法法律關係論。 2、思考流程:案例模式、法律解釋與適用、涵攝(論述)之重要性。 3、應用:案例一:行政行為合法性、案例二:權利救濟、案例三:公法上請求權。 |
第二講:行政行為合法性與案例應用 | 1、思考起點:行政行為之合法性、行政行為之權利救濟途徑、公法請求權模式 2、思考流程:探求法律基礎、形式合法性、實質合法性 3、案例應用 |
第三講:行政行為之權利救濟與案例應用 | 1、思考起點:行政行為之合法性、對行政行為之權利救濟途徑、公法請求權模式 2、案例類型:對行政行為之權利救濟案例的檢驗、人民對國家請求填補損害之權利救濟 3、案例應用 |
行政救濟法行政行為論與行政法律關係論的新思維從依法行政到良善行政你的學生不是你的學生—學生權利救濟管道之實務解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