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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月旦大法官解釋、重要修法簡析別冊

作者:月旦別冊編輯部

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

出版日:2012/05

內容
完整收錄近年重要大法官解釋文,重點整理解釋理由書及意見書、各波修法前後條文的對照,迅速補充法規動態。並附有相關文獻導引,讓讀者有效綜覽相關學說焦點,並延伸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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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活力與完善來自不斷適用、修正的過程,近年法律的修訂與相關解釋的新作成,數量與日俱增。如何掌握最新修法動態與解釋之公布,乃法律學習與工作者終生不可忽視的功夫。
本冊出版旨在以大法官解釋理由及意見書的節選、各次修法說明及前後條文之對照,以清楚的體例呈現,幫助讀者迅速掌握各次修法精神、避免混淆,以節省忙碌的實務讀者增補法規動態的時間。並透過相關文獻的導引,有助了解學說以進行討論交流的聚焦與不足之處,同步掌握學說見解的發展脈絡,在資訊補充之餘亦能併延伸思考。
過去一年,公法部分,作成了許多重要的解釋;行政訴訟制度在2011年底產生重大變革;民事法有物權法的全盤修正的完成,而於2011年12月終於通過的家事事件法,也確定在2012年6月1日施行,對民事訴訟中家庭事件之處理將有重大影響;商事法則有保險法、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的頻繁修正;刑法及刑事訴訟法亦有若干增修,均相當值得注意。
這麼多修法與解釋的新作成是令人可喜之事,是所有法律工作者努力的結晶。本冊的目的,即在使讀者在百忙之中不致被繁雜的修法資料淹沒,反而喪失最初學習或從事法律工作的熱情,得以最有效率的步伐,與法律和社會的脈動一同前進。
目錄
◆人身自由與平等權——冤賠法第二條第三款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受押不賠償違憲?
 釋字第六七○號/3
◆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後共有物分割的效力——土地登記規則第一○七條違憲?
 釋字第六七一號/9
◆財產權——管理外匯條例等攜外幣出入境未申報應沒入規定違憲?
 釋字第六七二號/15
◆平等權——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對經營不善金融機構非存款債務不賠付之規定違憲?
 釋字第六七五號/22
◆社會保險制度——健保法細則對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工會者,按投保額分級表第六級起申報,合憲?
 釋字第六七六號/26
◆人身自由——監獄行刑法關於執行期滿者,應於其刑期終了次日午前釋放之規定,違憲?
 釋字第六七七號/30
◆通訊傳播自由——電信法就無線電頻率使用應經許可,違者處刑罰並沒收器材等規定違憲?
 釋字第六七八號/34
◆刑法第四一條——得易科與不得易科之罪併罰而不得易科,無庸載明易科標準之解釋,有無變更之必要?
 釋字第六七九號/37
◆明確性——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三項違授權明確、刑罰明確原則?
 釋字第六八○號/42
◆撤銷假釋之救濟——不服撤銷假釋處分,不得提起行政爭訟;如有異議,應俟執行殘刑時,向原裁判法院為之,違憲?
 釋字第六八一號/45
◆應考試權與工作權、平等權——中醫特考有零分或專科平均或特定科目成績未達規定者不予及格,違憲?
 釋字第六八二號/50
◆社會保險制度——勞保現金給付未於收到申請之十日內發給不加計遲延給付利息,違憲?
 釋字第六八三號/56
◆訴訟權——大學所為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主張權利受侵害之學生得否提起行政爭訟?
 釋字第六八四號/61
◆營業稅——營業人於合作店銷貨並自收貨款,以該營業人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之認定,違憲?
 釋字第六八五號/68
◆大法官解釋之效力——解釋公布前以同一法令合法提請解釋未併案之不同聲請人,是否同為解釋效力所及?
 釋字第六八六號/74
◆新聞採訪自由——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九條第二款規定,使新聞採訪者之跟追行為受到限制,違憲?
 釋字第六八九號/78
◆人身自由——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傳染病防治法第三七條第一項所定「必要之處置」包含強制隔離在內,違憲?
 釋字第六九○號/86
◆否准假釋之救濟——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否准假釋決定訴請救濟由何種法院審理?
 釋字第六九一號/94
◆租稅法律主義——子女滿二十歲於大陸地區未經認可學校就學,不得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違憲?
 釋字第六九二號/99
◆平等原則——所得稅法以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未滿二十歲或年滿六十歲始得減除免稅額之規定,違憲?
 釋字第六九四號/105
◆審判權爭議——人民依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作業要點申請訂立租地契約遭否准,其爭議由何種法院審判?
 釋字第六九五號/111
◆平等原則與租稅公平——所得稅法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申報稅額,違憲?財政部七十六年函關於分居夫妻依個人所得總額占夫妻所得總額之比率計算其分擔應納稅額,違憲?
 釋字第六九六號/116
◆法律明確性、平等原則、租稅法律主義與比例原則——貨物稅條例規定,委託代製貨物由受託產製廠商為納稅義務人;凡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品應課徵貨物稅,違憲?
 釋字第六九七號/124
◆平等原則、「確定終局裁判」與「實質援用」理論——一、貨物稅條例規定彩色電視機應課徵貨物稅,違憲?二、財政部令以顯示器及調諧器二者未併同出廠,即非應稅之「彩色電視機」範圍,免徵貨物稅,違憲?
 釋字第六九八號/133
行政罰法/145
行政訴訟法/152
民法/192
家事事件法/237
公司法/316
證券交易法/337
保險法/376
刑法/385
刑事訴訟法/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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