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總論之變遷與續造
作者:詹鎮榮
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
出版日:2015/11
內容
本論文集收錄作者近年來所撰行政法總論相關文章十二篇,研究主題涵蓋行政組織法、行政法律關係、行政作用法、行政罰法,以及行政訴訟法等行政法總論各次領域。切入之視野,除行政法總論釋義學外,更不乏從立法論角度,探索未來實定法化或是現行規定修正之可能性,並提出具體之建議。在國家職能及行政任務急遽變遷之當代,本書提出行政法總論續造之若干構想,值得學界、行政及審判實務參考。
【完整介紹】
近年來當代國家職能及行政任務急遽轉變,及人民對行政權行使應具備之條件要求更迭,致傳統行政法總論有因應革新與續造之必要性。藉由本書問題之提出,亦可瞭解當前熱烈討論之相關議題。
本書集結作者近年來所撰相關文章12篇,主題涵蓋行政組織法、行政法律關係、行政作用法、行政罰法及行政訴訟法等領域,除以釋義學切入外,更以立法角度提供相關規定修正之可能性。
【必讀推薦】
1.瞭解當代國家及行政任務轉變對行政法總論之影響。
2.透過行政法釋義學及德國法之介紹,提供相關規定修正之可能性。
3.解析包含行政組織法、行政法律關係、行政作用法、行政罰法及行政訴訟法等領域之重要議題。
4.納入新法制及實務見解以再次檢討個別行政法標竿案例。
【關鍵字】
1.附款
2.權限委任
3.公法上不當得利
4.程序重新進行
5.情況判決
1.行政處分附款之基本概念/李建良
4.釋義行政程序法第一二八條第一項「新事實」、「新證據」──兼評近年來最高行政法院裁判/林石猛、李俊良
1.行政法入門/林合民.李震山.陳春生.洪家殷.黃啟禎 2.行政法實例研習/陳慈陽 主編 3.行政法基本十講/李建良
1.我國行政契約法理論實務發展趨勢/吳東都 2.履行給付行政任務的私人之法律地位─以養老保障行政為例/胡敏潔
目錄
序 言
變遷中之行政組織法
──從「組織形式選擇自由」到「組織最適誡命」
壹、前 言/1
貳、行政組織型態多樣化之發展趨勢/4
一、傳統之行政組織型態/5
(一)不同法秩序下之差異性/5
(二)層級式之行政組織/8
二、新興之行政組織型態/11
(一)國家角色變遷作為動因/11
(二)當前熱烈討論之類型/12
三、小 結/25
參、行政組織型態選擇基準之變遷/26
一、「組織形式選擇自由」之傳統見解/26
(一)概念與適用範圍/26
(二)組織形式選擇自由之限制/27
二、「組織最適誡命」之提出/30
(一)背景與發展/30
(二)組織最適意涵之具體化/34
(三)小 結/41
肆、「組織最適誡命」操作模型之建制/41
一、學說概述/43
二、本文之嘗試/46
(一)針對秩序行政任務之最適組織選擇/47
(二)針對非秩序行政任務之最適組織選擇/50
伍、結 論/54
論行政機關管轄權之移轉
──以其對行政作用法及行政爭訟法之影響為中心
壹、問題之提出/57
貳、管轄權移轉之意義與類型/60
一、管轄權移轉之意義/60
(一)管轄權/60
(二)管轄權移轉/64
二、管轄權移轉之類型/66
(一)德國法上之分類/67
(二)我國法上之分類/70
參、管轄權移轉之合法性要求/76
一、法規授權之必要性/77
(一)管轄權法定與恆定原則/77
(二)授權法規位階相當性/82
二、權限移轉行為/88
三、正當行政程序/93
四、小 結/94
肆、管轄權移轉之外部法效力/94
一、行政處分/96
二、行政契約/97
三、行政事實行為/99
伍、涉及管轄權移轉之行政爭訟問題/100
一、管轄權移轉行為本身之可爭訟性/100
二、訴願管轄機關之認定/102
(一)撤銷訴願/102
(二)課予義務訴願/101
三、行政訴訟消極訴訟實施權/106
(一)消極訴訟實施權於各行政訴訟類型之判斷/107
(二)消極訴訟實施權欠缺之處置/113
四、國家賠償義務機關之認定/117
(一)因不法行使公權力所生之國家賠償責任/117
(二)因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所生之國家賠償責任/118
陸、結 論/120
論地方行政機關之權限委任
──以「授權法規」之位階與性質為中心
壹、問題之提出/123
貳、權限委任制度概述/126
一、權限委任作為管轄權移轉之機制/126
二、權限委任之外部與內部法效力/130
參、地方行政機關之權限委任/134
一、「地方任務二元論」作為思考出發點/134
二、自治事項之權限委任/137
(一)地方獲得自治事項之權源/137
(二)中央法律「層級管轄條款」之意涵/138
(三)地方自治事項權限委任之合法性要件/142
(四)小 結/149
三、委辦事項之權限委任/149
(一)地方自治團體委辦事項之獲致來源/150
(二)「團體委辦」與「機關委辦」之區分思考/152
肆、結論與建議/160
行政處分附款法制之傳統與革新
──以公平交易法上之結合管制出發
壹、問題之提出──以大富媒體結合案為思考/165
貳、附款之概念、沿革及功能/169
一、附款之概念及其界分/169
(一)附款與內容限制條款/171
(二)附款與法定義務之註記/173
二、附款機制之沿革/176
三、附款之功能/180
參、行政處分附款法制之實踐
──以事業結合管制為例/182
一、公平交易法第12條第2項之規範特性/183
二、結合決定附款之理論與實務/185
(一)附款之容許性/185
(二)附款之合法性/188
三、德國及歐盟競爭法上結合決定附加附款之觀察/198
(一)立法沿革及規範架構/199
(二)實踐情形/203
四、事業結合附款法制及實務之比較分析/206
肆、行政處分附款法制之現況檢討及變革趨勢/209
一、附款與依法行政原則關係之再調和/210
(一)附款與法律保留原則/210
(二)附款與法律優位原則/212
二、附款作為「協商行政」之實現工具/216
(一)承諾之附款/217
(二)承諾之界限/220
伍、結 論/222
附 錄/226
行政程序法中行政處分附款規定修正芻議
壹、前 言/237
貳、行政處分附款概念之定義問題/240
一、行政處分附款之一般性定義/240
(一)現行行政程序法之規範情形/240
(二)學說及實務現況/241
(三)立法政策上之思考/246
二、個別行政處分附款之定義/248
(一)現行行政程序法之立法例/248
(二)立法政策上之思考/251
參、行政處分附款之容許性/252
一、立法沿革探尋/253
二、學說及實務見解/256
三、立法政策上之思考/259
肆、附款內容形塑之協商可能性及其合法界限/260
一、「協商及承諾附款」之運用實務/261
二、學界及法院對「協商及承諾附款」之態度/262
三、「協商及承諾附款」內容之合法性/264
四、納入行政程序法規範之法政策思考/265
伍、總 結/266
違法行政處分職權撤銷之除斥期間
──評最高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646號及第1578號判決
壹、案件事實與判決要旨概述/269
一、最高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646號判決
(以下簡稱「豐原案」)/269
二、最高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1578號判決
(以下簡稱「雅潭案」)/270
貳、爭點分析/271
參、違法行政處分撤銷之法體系概述/272
肆、違法授益處分撤銷之除斥期間/275
一、適用除斥期間之行政處分類型/276
二、除斥期間之起算始點/277
(一)德國法之介紹/278
(二)我國學說概況/283
伍、判決評析/285
一、「決定期限」與「處理期限」之兩案對立/285
二、本文見解/287
陸、結 論/289
人民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義務之繼受
──以基於行政處分受領給付之類型為中心
壹、引 言/291
一、相關行政爭訟案件舉隅/292
二、爭點分析及問題之提出/301
貳、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義務繼受之概念及要件/305
一、人民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義務繼受之概念/306
(一)權利主體間之身分關聯性/307
(二)返還義務之傳來性/311
二、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義務繼受之法的規制/313
(一)義務之可繼受性/313
(二)繼受之法律依據/318
三、小結及案例評析/326
參、以行政處分為不當得利給付原因之特殊問題/327
一、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義務之發生/328
(一)義務發生要件及時點/328
(二)以繼承人作為撤銷處分相對人之合法性/330
二、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對繼受人之實現/338
(一)對前手已為給付裁決之情形/340
(二)未對前手作成給付裁決之情形/340
肆、結 論/346
一、眷舍搬遷補助費之【案例一】/346
二、國民年金給付之【案例二】/347
三、眷舍搬遷補助費之【案例三】/348
四、徵收補償費發放之【案例四】/348
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之程序標的
──我國與德國法制之比較
壹、問題之提出/349
貳、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之制度目的/353
一、法安定性與個案正義之調和/353
二、概念內涵/358
(一)狹義之行政程序重新進行/358
(二)廣義之行政程序重新進行/359
參、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之程序標的/367
一、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之要件概說/368
二、我國行政程序法制實務與學說/371
(一)「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文義之立法沿革/372
(二)法務部函釋/374
(三)行政法院裁判/375
(四)學者見解/378
(五)小 結/382
三、德國法之比較/383
(一)聯邦行政法院見解/383
(二)學者見解/387
(三)小 結/388
四、本文立場/389
肆、行政程序重新進行與其他行政救濟途徑間之
適用關係/396
伍、不服程序標的不合法決定之行政救濟/400
一、駁回申請決定之法律性質/400
二、行政救濟途徑之選擇/401
陸、結 論/403
裁罰性與非裁罰性不利處分之區分必要與標準
壹、問題之提出/405
貳、裁罰性與非裁罰性不利處分之區分實益/408
參、裁罰性與非裁罰性不利處分之區分標準/411
一、實務見解/412
(一)行政機關函釋或諮詢會議/412
(二)行政法院裁判/414
二、學說討論/423
肆、思考路徑細膩化之嘗試/426
一、第一層次:有無行政法上義務之違反/427
二、第二層次:是否具裁罰性之認定/431
三、第三層次:懲戒罰或秩序罰之界分/436
伍、結 論/438
論委任人與受任人間之行政罰責任分擔
──以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判字第1112號
判決及98年度判字第420號判決出發
壹、問題之提出/439
貳、行為人自己責任原則及處罰模式/444
一、概念內涵/444
二、「為」他人違反法令行為而負責?/446
(一)轉嫁罰模式/447
(二)併罰模式/452
參、「委任人」作為行政罰歸責主體之通案性思考/454
一、「行為人」之一般性定義/455
二、法人與其事務執行人間責任分擔規定之 可適用性?/456
(一)私法組織作為行政罰之歸責主體/457
(二)受任人與私法組織體間之法律關係/461
三、以「違反監督義務」作為委任人之歸責事由/469
(一)行政罰法第10條之規範架構/470
(二)委任人之保證人地位/473
(三)受任人資格與監督義務間之消長/579
肆、「受任人」處罰與否之思考與責任分擔之設計/582
伍、結 論/585
保護規範理論在第三人提起課予義務訴願之應用
壹、保護規範理論之應用困境/491
一、作為新里程碑之大法官釋字第469號解釋/493
二、行政爭訟實務之操作/495
(一)噪音侵擾事件/495
(二)違章建築事件/496
(三)水土保持事件/497
三、困境分析與鑑定標的/498
貳、保護規範理論適用之細緻化嘗試/500
一、基本權解釋取向之保護規範理論/502
二、衝突調和方案/503
(一)主觀公權利概念在多邊行政法律關係下之理解/503
(二)「衝突調和公式」之提出/505
(三)衝突調和公式適用範疇之類型化/509
參、德國學說發展對我國保護規範理論應用之啟示/511
一、以水平關係為思考出發點/512
二、以基本權衝突調和作為保護規範之判準/515
肆、保護規範理論適切應用模型之嘗試提出/516
伍、基本權作為人民主觀公權利之直接法源依據?/521
一、問題概述/521
二、基本權理論演進對主觀公權利之影響/523
三、 基本權作為私人衝突行政法律關係下人民
公法權利之直接依據/524
陸、結 論/27
一、保護規範理論之如何適切應用部分/527
二、基本權得否作為主觀公權利之直接依據部分/528
行政訴訟法上情況判決制度續存之省思
壹、前 言/531
貳、情況判決在行政訴訟實務上之實踐/533
一、裁判舉隅/534
(一)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743號判決
(徵收土地設置公園案)/534
(二)最高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1601號判決
(興建垃圾焚化廠環境影響評估案)/534
(三)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1927號判決
(澎湖馬公海水淡化廠BOT案)/536
二、小 結/538
參、情況判決制度之檢討與省思/539
一、情況判決適用態度及領域/540
(一)從嚴適用/540
(二)適用領域限縮之思考/541
二、情況判決制度廢除之思考/544
三、行政法院作為公益擔保者?/545
肆、結語──重返「法治維護者」的行政法院/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