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失舉證責任之比較

文章發表:2018/02/14

醫療過失舉證責任之比較

臺灣關於醫療事故案件,爭議最巨的問題為,醫師應負擔過失責任或無過失責任。在法院實務上明白採取醫療事故應採過失責任後,訴訟實務上接下來的關鍵問題為,由何人舉證醫師對於醫療事故具有過失,亦即當事人對於醫療事故舉證責任的分配問題。

常言道:「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由何人負擔舉證責任,關係當事人之勝敗訴甚巨。只有合理的舉證責任分配,始得以實現當事人間實質的公平。鑑於醫療過失舉證責任在實務上的重要性,本書由張新寶教授、朱柏松教授、陳忠五教授、詹森林教授及陳聰富教授,分別就醫療過失舉證責任在中國大陸、日本、法國、德國及美國的實務案例與學說發展,撰寫論文,作為法院判斷舉證責任分配的參考。經過比較法的研究,法院對於醫療過失舉證責任分配,可以做出更正確的判決,有利於實現正義於醫師與病人之間。本書之完成,即為達成此項目標的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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