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中遺留紗布造成人工生殖治療無效(寰宇醫事裁判)
文章發表:2022/12/05
黃浥昕 編譯
平成15 (ワ) 年第12932號 損害賠償請求
平成18年9月20號 東京地方裁判所 その他
壹、事實概要
一、事件概要
原告X於1997年間被告Y經營的醫院接受子宮肌瘤手術時,術中有以輸卵管通氣法確認兩側的輸卵管並未阻塞,惟醫師誤將紗布遺留在子宮直腸窩處;1年後X開始進行多次人工生殖療程。直到2002年4月為摘除卵巢囊腫至他院開刀,發現兩側的輸卵管因遺留紗布產生癒合、沾黏,此時才取出紗布。X於這段期間並未接受過其他手術,故可確認該紗布為本件手術過程所遺留。X主張因遺留紗布造成輸卵管和輸卵管傘沾黏等後遺症,影響其日後的不孕症治療,要求Y負起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本件爭點在侵害利益的內容與人工生殖療程的賠償範圍。
二、原告主張
X向Y請求包括慰問金等共24,144,374日圓的賠償金。以下僅列出與人工生殖療程有關的內容(其他項目詳見判旨)。

三、判決經過
東京地方法院(2006年9月20日)判決,被告須賠償原告共8,916,579日圓。

全文刊登於月旦醫事法報告,第66期:認識新興毒品及其成癮之危害防制 訂閱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