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自己做主:病人自主權的法律問題
文章發表:2026/04/13
病人自主強調個人有權決定自己的醫療處置,在實務上也面臨多項法律挑戰。家屬意見與病人意願不一致時,更容易引發醫療倫理與法律衝突。即便台灣已於2019年1月6日正式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然據相關單位調查簽署醫療自主協議仍非常低,執行過程也可能因種種過程而受阻,如何真正落實病人自主值得再省思。
推薦閱讀
焦點判決
- 月旦醫事法報告,202101 (51期),【醫療民事法】 代理同意案:難以落實醫療自主的代理同意
- 月旦醫事法報告,202101 (51期),【醫療民事法】 代理同意案:違反醫療法上家屬同意之法律評價
- 月旦醫事法報告,202407 (93期),【醫療民事法】 家屬拒絕病患插管案:關於自主決定權為侵權客體
- 月旦醫事法報告,202407 (93期),【醫療民事法】 家屬拒絕病患插管案:從病人自主權至病人善終權
- 月旦醫事法報告,202511 (109期),病人自主權之損害賠償案:談末期生命照護的為與不為
- 月旦醫事法報告,202511 (109期),病人自主權之損害賠償案:談病人自主權與醫師違反DNR意願書之法律責任
實務講座
- 療效不能保證:醫療廣告的法律紅線 6/24
- 當科技超前法律:人工生殖法的實務難題 6/17
- 新生兒篩檢在公共衛生體系中的角色 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