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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7
本案係因產婦A為監控妊娠高血壓(pregnancy inducedhypertension, PIH)症候群而入院,卻因併發HELLP症候群、子癲症導致A死亡,A之家屬產婦夫原告X1、產婦子原告X2、產婦父原告X3、產婦
2020/11/13
原告基於自身及所繼承之權利,為其因錯誤的醫療行為死去的丈夫請求財產及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2020/10/30
本案原告X為同卵雙胞胎中的第一兒,對被告Y東北大學醫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原告X認為被告Y醫院的婦產科醫師並未在監控到原告X心跳異常時立即進行剖腹產,導致原告X出生後為重度一級殘障,該醫師在生產過程中有違反注意義務及未履行
2020/10/23
原告基於被告的錯誤醫療行為(fehlerhafte ärztliche Behandlung)與對其不足的解釋(unzureichende Aufklärung),請求財產與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2020/10/16
本案為原告產婦X1、原告產婦夫X2及新生兒A,對被告仙台市立醫院Y提起因助產師B違反注意義務導致新生兒A在授乳過程中缺氧而終身殘障之損害賠償訴訟。
2020/09/25
本事件原告X1為產婦、X2為產婦之夫,對A婦產科診所之院長被告Y1及醫師被告Y2提出因違反注意義務而導致產出唐氏症胎兒並死亡的損害賠償訴訟。
2020/06/17
医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需要寻求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因果关系和行为过错,但是实践中鉴定机构以超出其鉴定能力退卷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法院一般如何处理?
2020/04/27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完整地复制成《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九百九十八条,略有微调移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16日稿)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针对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过程中,因药品、消毒药剂、医
2018/12/18
江西抚州某市民,怀孕后在某医院做产检,共进行超声检查四次,均未发现胎儿有异常,新生儿出生后第三天,检查发现患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畸形。
2018/10/29
(二)专门性鉴定。《条例》规定的医疗损害鉴定,作为诉讼前鉴定,不属于司法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并不等同于法医类鉴定,也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需由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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