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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4
依據精神衛生法第41條:「有嚴重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之嚴重病人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者,得緊急安置之。」此項規定於日前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衛字第4號裁定認為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牴觸無效,引起精神醫學界與法界不
2020/12/11
本事件之原告A係一醫療法人,原告B係該醫療法人所開立之K診所的院長,並同時擔任醫師工作,因對部分再診患者在未看診的情況下就進行物理治療,卻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健保)申報再診費、以低報高的方式申請診療費用、誘導患者至特定保
2020/11/20
浥昕 平成30(行ヒ)69 審決取消請求事件 令和元年8月27日 最高裁判所第三小法廷 判決 破棄差戻 知的財産高等裁判所 本件上訴人為治療過敏性眼疾患眼藥水(日本專利公告號3068858號)的專
2020/11/13
原告基於自身及所繼承之權利,為其因錯誤的醫療行為死去的丈夫請求財產及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2020/11/09
玟婷 一開始,由於新冠肺炎的病毒株尚未被分離,因此科學家選擇以已知的SARS(嚴重呼吸道症候群)及MERS-coV(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之病毒株作為替代品,進行藥物療效測試。然而研發新藥物的期程
2020/10/21
目前以類固醇老藥地塞米松(Dexamethasone)療效最顯著,在英國牛津大學的大型研究中,口服或靜脈注射地塞米松對於新冠肺炎重症病人,可降低35%死亡率,但是對於輕症新冠肺炎患者,療效則較不顯著,而且這個藥物的售價非
2020/10/07
糖尿病是現今最嚴重的慢性病之一,主要分為第一型及第二型。第一型好發於兒童或青少年,因為身體無法生產足夠的胰島素或根本無法生產胰島素,因此需注射胰島素治療,又稱為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2020/09/11
原告X之子(即死者)於1975年出生,患有思覺失調症類之心理疾患,因此多次入院治療,最後住院記錄在2004年1月。
2020/08/21
原告X之妻子Y住於茨城縣,於2011年2月8日至A醫院看診,被診斷為左輸尿管結石,同日在B醫院也得到相同診斷。原告X原為麻醉科醫師,現為內科醫師,在看過妻子Y的X光片後,使用不同於B醫院開立之藥物,自行對妻子進行治療。
2020/05/06
醫療法第81條規定,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是為醫師告知說明義務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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