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醫事法報告 202012 (50期)

202012 (50期)

202012 (50期) 企劃導讀

綢繆未雨時──論人身保險之承保範圍

以「買保險」分散生活與健康上難以預期的風險,已是現代人常採用的方式,加上伴隨著壽命延長而生的醫療負擔高額化,保險制度亦發顯得重要。然而保險的基本理論是藉由危險團體成員的共同力量,對發生保險事故之個別成員提供經濟援助,因此,必須藉由精準風險評估與恪守對價衡平原則,方能使保險永續維持,是保險契約之締結、要保人之告知說明、保險人進行精算與核保到危險發生時之理賠,環環相扣。本期企劃即以要保人於人身保險之告知義務、能否以基因資訊作為核保基礎、理賠項目中之住院必要性判斷等子題,進行探討。

鑑於個別被保險人之體況與疾病態樣之多元,保險人於核保時難以客觀資訊即為妥適危險評估,是保險制度上即有據實說明義務之設計,曾允君律師於「據實說明義務於醫療保險之適用」乙文中,除介紹保險據實說明義務之法理基礎、現行法之設計與違反之效果外,更進一步探討此等原則與規定,於醫療保險不同於人壽保險之相異特性下,若干適用上之疑義。

在精算風險與對價衡平的脈絡下,借助於預測性基因檢測既然對被保險人罹病與治療預後等風險可以更精確地評估,似為保險業帶來契機,然而基因檢測得否作為醫療保險之核保因子,素有爭議。張冠群秘書長於「預測性基因檢測資訊作為保險核保因子法政策之再思考」文中,以英國法例提出此一命題立法實踐之走向,詳細介紹正反意見,並對臺灣現行法制如何導入此一命題,提出建言。

精神疾病之治療非短期可蹴,且有多元照護方式,倘被保險人因精神疾病而須為「日間」住院之情形,得否能向保險人申請住院保險金,為實務上相當值得重視之問題。卓俊雄教授於「精神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難申請乎?」文中,以案例探討之方式,帶領讀者深入理解相關疑義,就日間住(留)院是否屬於承保範圍、以及住院必要性之判斷二端,介紹司法實務與學說意見,並提出精闢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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