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致死案(定讞)
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醫訴字第2號
裁判日期

20150917

裁判案由

業務過失致死

審別

一審

主文

B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

訴訟結果

上訴駁回

涉訟醫院級別

醫學中心

涉訟醫師科別

護理科

涉訟人數
  • 1*醫事人員
  • 1*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舉證責任

其他

備註

【訴訟結果】
一審:醫師/院敗訴
二審:醫師/院敗訴
三審: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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