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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司經營權爭奪的型態談僵局的化解與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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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主講人
陳連順 │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顧問
近年來國內不少知名企業集團爆發經營權爭奪風暴,因經營權的爭奪所導致的僵局,讓公司陷入無解的困境。國內有學者參考國外制度,就公司陷入僵局該如何化解,提出若干解決對策,甚至建議公司成立之初,就應有預防僵局發生及友善退出公司的可能協議,包含成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規劃股權轉讓限制條款、控制權條款、表決權拘束契約(Voting Agreement)與表決權信託(Voting Trust)、股東間的僵局化解協議等。本講座為深化實務應用價值,嘗試依個人處理案例之經驗,融合學者建議,規劃若干合約或約款範例供專業人士處理客戶此類問題時之參考。 必須特別強調的是,居國內數量最多的有限公司,因公司法第109條就有限公司所設的監察機制,賦予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立法政策犯了嚴重錯誤,例如董事僅有1人,而得行使監察權的股東有2人以上,甚至多達數十人時,如果股東在利益分配或經營理念產生歧見,容易發生股東利用監察權內鬥,影響公司經營。經濟部109年1月8日經商字第10902400360號函釋,不容許有限公司過半數表決權同意就特定股東減資,又無其他合諧退場機制,導致少數股東濫用監察權干擾公司經營,本講座特別就此提供化解對策,並說明實務操作之流程。
【講 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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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_4)
PART(3_4)
PART(4_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