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題圖書
|
|
|
|
代理總經銷
|
|
|
![]() |
凶宅問題研究
|
|
|||||||||||||||||||||||||||||
| 簡介 | |||||||||||||||||||||||||||||||
凶宅衍生的實務爭議問題,牽涉諸多問題面向。相關問題,與民事責任法的保護法益、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區別界線、自己行為責任與他人行為責任的交錯適用等問題,密切相關。 以最高法院見解為主的審判實務,目前已形成相當豐富的實務見解。學說亦已累積豐碩研究成果。為彰顯此一具有臺灣在地經驗特色的集體研究成果,本書以「凶宅問題研究」為題,收錄有關此一議題的相關論著,總結臺灣學說近年來針對凶宅此一重要議題的思考論述所得,集結成書。 全書分成三個部分:第一,凶宅的認定、法益侵害性質等基本問題的討論;第二,因凶宅所生的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相關問題的論述:第三,因凶宅所生的損害賠償範圍計算問題的分析。本書最後並收錄最高法院至今有關凶宅的裁判要旨,作為附錄,以供比較對照。 |
|||||||||||||||||||||||||||||||
| 圖書目錄 | |||||||||||||||||||||||||||||||
序 言/陳忠五
【第一編 凶宅的基本問題】 .純粹經濟損失、完整利益與民事責任的發展 ──最高法院判決的體系構成/王澤鑑/3 .凶宅與純粹經濟上損失/邱琦/43 .論公寓大廈公共設施凶宅之界定/林清汶/57 .凶宅對於房屋租賃制度之影響與解決/林清汶/65 【第二編 凶宅的民事責任】 .論凶宅之定義以及其與物之瑕疵間之必然性?/張瀞文/91 .執行法院未於拍賣公告載明凶宅事實與物之瑕疵擔保 ──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1362號裁定/吳從周/121 .凶宅、物之瑕疵與侵權行為 ──以兩種法院判決案型之探討為中心/吳從周/135 .凶宅交易之法律問題 ──台高院101上易183判決/蔡晶瑩/147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在凶宅問題之適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464號民事判決 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320號民事判決/蔡晶瑩/153 .使他人房屋因自殺成為凶宅之侵權與違約賠償責任 ──純粹經濟損失或非純粹經濟損失之爭議/詹森林/167 .由所有權角度看受僱人於租賃屋內自殺衍生之僱用人侵權暨承租人契約責任爭議 ──以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584號民事判決為例/吳瑾瑜/199 .自殺者就凶宅損害的賠償責任省思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499號民事判決/陳榮傳/215 .承租人自殺致租賃房屋成為凶宅的保證人責任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112號判決簡析/陳忠五/227 .承租人允許使用房屋之第三人自殺致房屋成為凶宅之損害賠償責任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583號判決評釋/陳忠五/247 .承租人自殺致房屋成為凶宅之損害賠償責任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789號判決評釋/陳忠五/279 【第三編 凶宅與損害賠償】 .「凶宅」損賠的難題:以當事人適格和損害額酌定為例/郭書琴/317 .跳樓自殺是否為兇宅及其價值減損之探討/張義權/329 【附 錄】 關於凶宅的最高法院裁判要旨/343 |
|||||||||||||||||||||||||||||||
| 作者簡介 | |||||||||||||||||||||||||||||||
◎主編簡介
陳忠五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 ◎作者簡介 王澤鑑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 邱琦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林清汶 世新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張瀞文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吳從周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蔡晶瑩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詹森林 司法院大法官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吳瑾瑜 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陳榮傳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郭書琴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張義權 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兼任副教授 臺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 |
|||||||||||||||||||||||||||||||
| 序 文 | |||||||||||||||||||||||||||||||
序 言 房屋內發生他殺或自殺事故,成為一般人俗稱的「凶宅」,其衍生的爭議,經常成為社會議論焦點,實務案例不但層出不窮,而且類型相當複雜多樣。問題主要有二類:其一,已成為凶宅的房屋,以之作為買賣、租賃等契約的交易客體,其因此所生的契約法問題:其二,原非凶宅,但因他殺或自殺事故成為凶宅的房屋,作為一種權利或利益被侵害,其因此所生的損害賠償責任問題。 實務爭議問題,以後者居多。其中,又以承租人、其同居人或其允許使用收益房屋的第三人在租賃房屋內自殺,致房屋成為凶宅的損害賠償問題,最具代表性。自殺者的繼承人、承租人本人、房屋租賃契約的保證人、自殺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僱用人等,是否或應如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等問題,牽涉諸多問題面相,與民事責任法的保護法益、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區別界線、自己行為責任與他人行為責任的交錯適用等問題,密切相關,攸關民事責任法體系的變遷發展。 以最高法院見解為主的審判實務,目前已形成相當豐富的實務見解。事實審法院與最高法院間,不乏出現廢棄發回、見解不一的現象。學說關注此一實務發展,紛紛從學理上撰文評述相關問題,與實務進行對話,逐漸累積豐碩研究成果。為彰顯此一具有臺灣在地經驗特色的集體研究成果,本書以「凶宅問題研究」為題,收錄有關此一議題的相關論著,經諸位作者同意授權後,集結成書。衷心感謝諸位作者願意共襄盛舉,讓本書得以順利問世。 全書分成三個部分:第一,凶宅的認定、法益侵害性質等基本問題的討論;第二,因凶宅所生的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相關問題的論述:第三,因凶宅所生的損害賠償範圍計算問題的分析。本書最後並收錄最高法院至今有關凶宅的裁判要旨,作為附錄,以供比較對照。 法律的形成或發展,離不開作為規範對象的在地經驗事實。法律的解釋或適用,更無法抽離個案紛爭事實。凶宅衍生的爭議,反映臺灣社會生活現象,體現在地風土民情,是極為珍貴的經驗事實。某種程度上,本書之成,總結臺灣學說近年來針對凶宅此一重要議題的思考論述所得。此項集體研究成果,是否合理妥當、適應在地民情、符合社會需要、有效解決問題?有待後續觀察。期盼本書的出版,可以提供反省檢討的基礎,有助於學說與實務發展的參考。 陳忠五謹識 |
|||||||||||||||||||||||||||||||
| 注意事項: | |||||||||||||||||||||||||||||||
|
1. 欲選購【按篇列印】,請先購買【月旦知識庫點數】即可自行下載列印。 2. 購買【月旦知識庫】的會員,在您完成付款手續之後,我們將於一至二個工作天內,以 email 專函通知您啟用點數。 若有急需使用者,請洽客服專線 886-2-23756688 分機 502 ∼ 505,我們將以「隨選列印」方式提供。 3. 線上購書到貨七日內,如對書籍內容有任何疑慮必須換貨者,請於七日內連同發票寄回本公司更換。 4. 書籍退換貨處理作業時間約十個工作天 ( 不含例假日 )。 5. 由於貨運公司送貨到府需經簽收手續,請務必留下有人可簽收之收件地址,避免貨件滯留貨運 公司延宕收件、時間損失。 6. 若您選購的書籍包含預購書,本站將採批次寄發作業,待出書後一併寄發;若需分次寄發,酌收 80 元物流處理費。 7. 2016年1月1日起,月旦知識庫點數、月旦品評家、元照電子書、月旦雜誌系列電子版不適用七天鑑賞期服務。>>詳細說明<< 8. 元照網路書店保留接受訂單與否的權利。 9. 元照網路書店客服專線:886-2-2375-6688 分機 502 ∼ 5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