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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國民法官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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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活動 | |||||||||||||||||||||||||||||||
.【紅加綠讀書趣】202506 | |||||||||||||||||||||||||||||||
簡介 | |||||||||||||||||||||||||||||||
國民法官法通過後至2022年8月31日止,司法院共計規劃112場模擬審判,本書集結來自實際參與模擬之審、檢、辯、學四方共27位作者之著作,完整呈現參與國民法官制度之各方觀點,編排上配合國民法官法之章節,並彙集相關模擬法庭針對各該爭點所為判決,以方便實務工作或有志研究特定主題者查找。 國民法官法之實施是現今司法改革重中之重項目,而制度成敗有賴所有法律實務工作者對於規範之正確理解,本書期能成為參與國民法官審判事務上具有參考價值之工具書,更重要的是對於現行刑事訴訟法規範之反省,以促進我國刑事法制之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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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 |||||||||||||||||||||||||||||||
第一章 總 則
‧論國民法官法案件辯護活動之基本思維/尤伯祥/3 ‧國民法官法的觀察與期待──專訪/陳運財、曾昭愷/13 ‧國民法官新制對辯護人的挑戰/蕭奕弘/33 ‧網路時代下的國民法官法/林臻嫺/43 ‧論國民法官制與陪審參審併行制之優劣/文家倩/57 第二章 適用案件及管轄 ‧國民參與審判與原住民司法案件間的關係/胡博硯/69 第三章 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選任程序之操作方法──以美國陪審制為借鏡/金孟華/91 ‧國民法官法選任程序的操作建議/林俊宏/115 ‧論國民法官法之選任程序──兼論日本經驗之啟示/許家源/125 ‧重新思考國民法官之不附理由拒卻權/蔡羽玄/141 ‧論國民法官選任程序中之「刺探心證」及其相類似問題/廖先志/157 第四章 審理程序 第一節 起 訴 ‧論適用國民法官法起訴書之預斷記載處理/林俊言/167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由參與過審判之國民的想法談如何照料國民法官/廖健男/191 第三節 準備程序 ‧被告被訴事實之訊問與準備程序處理之事項──從國民法官法省視刑事訴訟法的實踐/吳燦/211 ‧國民法官法第46條之解釋與適用──從國民法官法省視刑事訴訟法的實踐/金孟華/237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程序的證據能力判斷:兼論鑑定證據之證據能力判斷標準/蘇凱平/257 ‧國民法官法中一審之證據調查/文家倩/311 ‧檢察官證據開示範圍初探/尤伯祥/335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之觀察與評析──兼論定型化指令、行為準則以及決策樹狀圖的使用/金孟華/345 ‧國民法官法法庭運作與問題解析/邱鼎文/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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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 |||||||||||||||||||||||||||||||
◎主編簡介
廖建瑜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審判長兼法官 ◎作者簡介(依上冊章節排序) 尤伯祥 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陳運財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曾昭愷 臺南高分檢署檢察官 蕭奕弘 義展法律事務所執行長 林臻嫺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 文家倩 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 胡博硯 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金孟華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 林俊宏 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許家源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蔡羽玄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廖先志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林俊言 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 廖健男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行政庭長 吳 燦 最高法院院長 蘇凱平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邱鼎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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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文 | |||||||||||||||||||||||||||||||
主編序 關於人民參與審判,韓國於2007年4月30國會通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국민의 형사재판 참여에 관한 법률),2008年1月1日開始試行;日本國會則於2004年5月21日通過「裁判員參加刑事裁判法」(裁判員の参加する刑事裁判に関する法律),2009年5月21日施行;我國則早於1987年開始研議刑事參審試行條例,陸續於1990年、2006年及2012年,提出專家參審試行條例、國民參審試行條例、人民觀審制度試行條例等草案,均功虧一簣無法上路,而於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共識下,並且折衝美式陪審制及日式裁判員制度,國民法官法最終於2010年7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訂於2023年1月1日實施。 國民法官法因應一般國民參與合審合判,引進國民法官選任制度;為避免國民法官審前接觸卷證產生預斷,採取起訴狀一本主義,進而產生證據開示之要求;又基於當事人進行原則,對於準備程序未聲請證據調查賦予一定失權效;又為減輕國民法官負擔,要求當事人嚴選證據之調查、準備程序先為鑑定、勘驗、證據能力有無及調查必要性之裁決;另在證據調查之法庭活動上,考量國民法官可能會有預斷或偏見,要求審判長應為必要教示、闡明或被動釋疑之照料;最後踐行直接審理後,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針對罪責有無及量刑高低必須共同決定,因此必須有如何進行終局評議及判決書寫之規定。此外,對於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上訴後,由於一審所進行程序及判決形成,不同於一般案件,對上級審如何加以審查及調查證據之限制,亦做出原則性之規範,以上均迥異現行刑事訴訟法之規範。 國民法官法通過後至2022年8月31日止,司法院共計規劃112場模擬審判,而實際參與模擬之審、檢、辯、學四方,陸續從中針對國民法官法制度上可能產生之問題及如何在規範依法操作,或者針對法制提出建議待正式上路後由實務發展,為文表示精闢實用之意見,本書承蒙來自審、檢、辯、學四方共27位作者慨然授權38篇論文集結成書,完整呈現參與國民法官制度各方觀點,編排上配合國民法官法第一章總則、第二章適用及管轄、第三章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第四章審理程序各章節目次排序,尤其在第四章審理程序中第三節準備程序、第四節審判期日、第五節終局評議及判決及第六節上訴,在模擬法庭進行時所呈現操作及法律適用問題,更彙集相關模擬法庭針對各該爭點所為判決,以方便實務工作或有志研究特定主題者查找,並有利本書將來收錄更多論文以擴充體系之完整。 國民法官法之實施是現今司法改革重中之重項目,而制度成敗有賴所有法律實務工作者對於規範之正確理解,希望本書能成為參與國民法官審判事務上具有參考價值之工具書,更重要是對於現行刑事訴訟法規範之反思,進而促進我國刑事法制之進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審判長兼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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