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企劃:中國大陸民法總則 .中國大陸民法總則的新發展/崔建遠/5 .資料與網路虛擬財產的民法保護/張新寶、葛鑫/19 .論民事訴訟時效的適用對象/朱岩/34 .中國大陸民法總則新發展/姚志明/47 法學論述 .金融法制中的「社會人」塑造/許凌豔/56 .論中醫傷科推拿之法律屬性及醫師詢問義務──兼評臺北地方法院93年醫字第1 號民事判決/魏伶娟/76
兩岸案例評析:併購案的少數股東權益 .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權協定收購中目標公司小股東權益保護問題初探——兼評臺灣 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金上字第12號/李小寧/91 .由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金上字第11號判決論併購交易中之少數股東權益保護/ 蘇怡慈/104
編輯手札 本期當期企劃以中國大陸民法總則的新發展,作為討論主題。自1987年施行民法通則後,歷經擔保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權法及侵權責任法等法律制訂,已然建構民法的所有規範內容。中國大陸政府並宣示於2020年制訂中國民法典,作為新時代規範人民私權關係的主要法律依據。
在中國大陸民法典形成發展的路徑上,今年三月,官方正式公布民法總則,預定於今年10月1日開始施行。此項立法,對於人民私權法律關係影響重大,影響未來中國大陸人民的市民活動及市場交易關係。其中有許多立法特色,為其他各國所無,值得研究。 在法學論述方面,復旦大學許淩豔副教授論述「金融法制中的『社會人』塑造」,強調金融法制需要擺脫以「經濟人」概念及自我利益追求最大化作為制度出發點所帶來的困境,而以「社會人」為制度設計的人性基礎,其基本原則主要有共生原則、遵守信義義務原則及生態化原則等。 東海大學魏伶娟助理教授討論中醫傷科推拿之法律屬性及醫師詢問義務,認為中醫傷科推拿屬於一項醫療行為,並分別由侵權責任與醫療契約責任,探討醫師於診療時,未盡詢問義務致病患受有損害時,病患可得主張之請求權基礎。 在兩岸案例評論方面,由於各國企業併購案日益增加,主要原因在於增加企業綜效與降低代理成本,並可能基於非理性原因進行併購活動。在控制股東普遍存在的現象下,併購活動中少數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權益,如何保護,甚為重要。本期以臺灣高等法院一則關於規避強制公開收購制度而撤銷公開發行,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0條規定證券詐欺之案件,由復旦大學李小寧副教授及中興大學蘇怡慈助理教授針對本案進行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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