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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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保護之必要/謝碩駿書籍影音文章
•借名登記之出名人將借名財產信託登記與第三人是無權處分?/吳從周 書籍影音文章
•共有不動產經協議分割及裁判分割之效力/吳明軒書籍影音文章
•人壽保險續期保險費未繳之效果/卓俊雄書籍影音文章
•擇一共同正犯/許�盚F書籍影音文章
•專利移轉登記之請求權執行/林洲富書籍影音文章
【特別連載】
•商業訴訟程序之新變革(上)──當事人主導型訴訟模式之邁進/許士宦 書籍影音文章
•單獨宣告沒收/林鈺雄書籍影音文章
【新聞法律】
•學生權利救濟範圍的擴大──大法官釋字784號解釋評析/李仁淼書籍影音文章
【法學論述】
•提供消息之人及獲悉消息之人內線交易責任之認定/戴銘昇書籍影音文章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書籍影音文章
•刑事法類
【時事直擊】
•侵害同性伴侶間婚姻關係之民事責任/翁毓琦文章
•網路與著作權
【讀後評量】
【編輯手札】
大法官會議解釋於109年5月29日做出了釋字第791號解釋,並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告爭議多年的通姦罪違憲。解釋文提及,刑法239條通姦罪,對憲法第22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合。同時釋字第554號解釋亦因新的解釋作出而失效。有關通姦罪是否除罪化,早在20年前,當時身為法官的葉啟洲教授即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才有釋字554號解釋的產生。儘管社會共識並未形成,791號解釋文作出,對臺灣也算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也將爭議多年通姦罪是否違憲的議題,劃下完美的句點。另,有關商業事件審理法已於去年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今年1月15日公布。不過施行日期,則由司法院另行訂定之。此新訴訟制度的變革,起因於2017年由總統所召開的司法改革國事會議決議而來。決議內容明白揭示,臺灣應推動設置商業法院,以使商業紛爭之裁判,符合專業、迅速、判決一致且具可預測性等要求。並就其管轄事件範圍、是否為專屬管轄、採二審或三審制,以及法官專業人數與專家證人制度等事項,研擬相關配套。司法院也非常有效率地在二年內完成法案草擬,同時也順利的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基於這樣重大訴訟制度的變革,本刊也特別邀請了許士宦教授,以連載的方式來詳細介紹新法的立法原則與內容,讓讀者先睹為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