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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教室第215期(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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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電子版使用說明】 購買電子版的讀者,客服人員將會連繫您開通使用權限。 【法學教室】 •我家的私設通路,你家的汽車迴轉道?──再論私設通路(內政部訴願決定書第1090380028號)/王珍玲書籍影音文章 •著作財產權的保護與限制──從谷阿莫的「X分鐘看完XX電影」談起/王怡蘋書籍影音文章 【編輯手札】 大法官會議第791號解釋正式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之後,有關此爭議多年問題(釋字554號解釋認為是立法機關衡酌問題,並非單純違憲審查之法律議題),甚至經過二次大法官會議解釋,終究畫上休止符。雖然法務部曾於2013年委託民意調查機構對於通姦罪存廢問題進行調查,結果顯示約有8成左右民眾認為,不應廢除通姦罪。通姦罪是否廢除與先前同婚之議題,或許也顯示大法官會議制度存在的主要價值與意義之一。本期新聞法律講座,特別邀請蔡聖偉老師,即針對本次大法官會議解釋,進一步提出相同方向的補充見解與說明。本期新聞法律講座所探討的議題,也是近年來常引發探討的著作權議題。亦即,有關網路上(主要是網路)所謂的「二次創作」與「戲謔仿作」於著作權法上合理使用的界線問題。多數著作權的爭議,多圍繞在是否得主張「合理使用」議題之上。然而,有關現行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對於合理使用的定義,其實仍屬抽象性法律概念。本文即以某網紅先前對於上映電影的戲謔式評價影片,是否侵害該影片著作權的實際案例為例,由王怡蘋老師提出具體分析與見解,以利讀者能有更深入的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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