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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教室第227期(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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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電子版使用說明】 購買電子版的讀者,客服人員將會連繫您開通使用權限。 【法學教室】 •連帶債務共同訴訟人上訴與撤回上訴之效力/劉明生書籍影音文章 【特別連載】 【新聞法律】 【法學論述】 【實務選編】 •公法類 •刑事法類 【大法庭選輯】 •行政程序法「時效規定」──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 •部分土地共有人違反通知義務出賣土地之效力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時事直擊】 •被害人到庭陳述意見為憲法上權利──釋字第805號解釋 •疫情肆虐下之股東常會召集 •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過關──保障跟騷受害人之權益 【讀後評量】 【編輯手札】 新冠肺炎的疫情已經持續超過一年半多了,然而全世界疫情的發展,似乎沒有趨緩的跡象。去年許多專家所預測的後疫情時期發展,因為疫情現況超乎預期,也都接連失準。世界各國對於其國民是否施打疫苗,因爲國情與文化差異,產生了不同的爭議,且從未平息。我國在疫情爆發後,短時間因為疫苗嚴重短缺的時期,也發生了所謂的疫苗之亂。李惠宗老師於本期「法學教室」欄目中,就疫苗施打本身的法律性質,究竟是權利?抑或是義務?提出了分析與看法。李老師同時也探討了違反國家所訂的疫苗接種計畫,是否有相關法律責任問題。 同時,本期的法學教室,謝煜偉老師針對釋字第777號解釋,法務部所提出的新修正肇事逃逸罪,提出是否符合解釋意旨的分析。另最新大法官會議解釋第805號解釋文認為,少年法院於少年保護事件處理程序進行中,應傳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庭,並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並應依此意旨,妥適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最後,本期「大法庭選輯」欄目很精彩。選輯內容包括行政程序法時效規範爭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販賣認定,以及未踐行土地法第34條之1共有人優先購買權通知法律效果等,都非常值得讀者深刻熟悉與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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