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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教室第233期(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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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電子版使用說明】 購買電子版的讀者,客服人員將會連繫您開通使用權限。 【法學教室】 .載貨證券背後條款之拘束力 【法學論述】 .行為、不行為請求與補償金請求之同時裁判及預備執行 .內線消息「第三人關聯性要求」之比較法評析(上)/惲純良書籍影音文章 【實務選編】 .公法類 .刑事法類 【大法庭選輯】 .特別規定之公法上請求權時效 .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時事直擊】 .恐怖情人?!──家庭暴力防治法下約會關係的民事保護令聲請與違反保護令之效果 .金融業整併與有利害關係之董事會決議 【修法動態】 【讀後評量】 【編輯手札】 本期「實務選編」欄目所選錄的大法官釋字第813號,係針對歷史建築所定著之土地為第三人所有時,所衍生的補償議題探討。除此之外,如同司法院許院長於2022年1月初,於憲法法庭正式上路的對外發言所述,一般所稱的大法官解釋釋字將永遠停留在「813」這個數字,雖然有些許感傷,但這是大法官釋憲司法化、法庭化、裁判化不可避免的結果,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1號判決將接棒,編碼字號雖然不一樣但釋憲服務不打折。這劃時代司法制度變革,絕對值得在本期編輯手札留下歷史上一筆。 另外,司法院大法庭制度,施行至今已經2年半有餘。依據司法院於去年2周年記者會發布內容指出,已統一法律見解54件,其中包括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3件、刑事大法庭28件、最高行政法院13件。在解決裁判歧異、統一法律見解上,發揮相當大功能,同時,也實踐了當初設置大法庭制度的最終目的,殊值肯定。本刊先前也因應大法庭制度的新設,創設了「大法庭選輯」欄目,為讀者挑選大法庭裁定並加以整理,以利讀者學習與消化吸收。本期大法庭選輯,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刑事裁定,係就現行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應即予查報拆除,卻因公務員不依法簽報,使得該違章建築仍得繼續保有原本整體用益狀態。此是否屬於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此乃實務上經常性發生也頗具爭議性的案件類型。大法庭之見解,必須一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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