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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民商法雜誌第77期(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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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版使用說明】 購買電子版的讀者,客服人員將會連繫您開通使用權限。 【當期企劃】人工智慧法律的東亞法制
【編輯手札】 本期當期企劃,以靜岡大學於2022年3月27日主辦之「伴隨AI技術革新之東亞法整備狀況」國際研討會中,東亞各國學者針對AI技術的法制問題提出論文報告,進行中文版本發表。 角田篤泰教授報告日本政府成立數位廳,使用AI於立法工作中;作者並利用軟體開發,從2012年開始提供全日本使用的eLen系統,並提出一種理想的網路墳墓方式,試圖建立「數位寺院」。朱曄教授以個人數據得以充分利用為目的,推演出具有財產權性質之「市民數據權」概念,並探尋基於信託框架的數據「銀行」機制。福岡真之介教授認為人工智能的法律規制,大致可以分為硬法規制和軟法規制兩種路徑,日本採用了軟法規制的路徑。 高見澤磨教授指出,中國大陸在行政文件的管理、資訊公開、個人資料保護和統計方面已有較系統的法體系,其公開原則及本人同意原則,與其他法域沒有特大區別。但涉及「安全」或「國家安全」,就出現國家(與共產黨)管理社會的濃厚色彩。尹泰永教授指出,韓國於2020年12月提出《人工智能法律、制度和法規完善路線圖》,在國家層面進行研究之推動。臧東升教授從指紋、身分號碼和利用全球定位裝置的搜查三個領域,考察個人諮詢「自主控制」理論在日本、韓國和臺灣隱私權訴訟的實踐。 在法學論述方面,邵慶平教授耙梳有限公司出資轉讓規定的立法沿革,認為2018年修正,應配合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的立法,重新檢討出資(股份)轉讓限制的立法與解釋。林國彬教授討論一個被動強迫出場的特別股設計,造成財務性投資人之投資,成為短期低利融資屬性之投資,對財務性投資人之投資報酬規劃有所不利。陳汝吟教授指出,雖然公用電業對供電不負保證責任,但若未能盡其服務義務,導致更多由氣候引起的服務中斷,威脅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即有未履行法律上義務之過失賠償責任。劉明生副教授則針對一般電子簽章與進階電子簽章電子文件之證據價值等問題,結合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三階層體系與不足補償與過度補償禁止之觀點,建立完善與適當之民事訴訟電子文件舉證減輕與證據價值之體系。 【當期企劃】 人工智慧發展之後,應用於生活各個層面,提供生活上許多方便,但也衍生眾多法律問題。尤其是人工智慧目前屬於初級開發階段,想像中的應用領域廣泛,可能觸及的法律問題無限複雜。 源於人工智慧技術的發展,對法律可能發生衝擊,日本靜岡大學於2022年3月27日主辦「伴隨AI技術革新之東亞法整備狀況」國際研討會,會議中邀請東亞各國學者針對AI技術的法制問題提出論文報告。本刊取得主辦單位同意,將本次研討會論文以中文版本發表。 角田篤泰教授報告,日本政府於2020年成立數位廳,使用AI的立法工作包含在工作中。作者則利用軟體開發,從2012年開始提供全日本使用的eLen系統,並提出一種理想的網路墳墓方式,以處理連接網路空間和現實空間的各種ID與引用的「斷開鏈接」狀態,稱為「數位寺院」。朱曄教授著眼於老齡化社會之現狀,以個人數據得以充分利用為目的,推演出具有財產權性質之「市民數據權」概念,並透過釐清委託與信託制度間的差異,探尋基於信託框架的數據「銀行」機制。福岡真之介教授認為人工智能的法律規制,大致可以分為硬法規制和軟法規制兩種路徑。從AI發展的速度、進行恰當規制的能力以及不阻礙技術發展的角度出發,日本採用了軟法規制的路徑。 高見澤磨教授指出,中國大陸在行政文件的管理、資訊公開、個人資料保護和統計方面已有較系統的法體系。《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公開原則及《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本人同意原則,與其他法域沒有特大區別。但涉及「安全」或「國家安全」,就出現國家(與共產黨)管理社會的濃厚色彩。尹泰永教授指出,韓國不是以先制定人工智能基本法後進行之推展模式,而是以解決當前面對之問題,和消除人工智能技術發展和產業推廣之障礙的觀點,以特別法或增加基本法條文的模式來進行立法與修法。韓國於2020年12月提出《人工智能法律、制度和法規完善路線圖》,在國家層面進行研究之推動。臧東升教授從指紋、身分號碼和利用全球定位裝置的搜查三個領域,考察個人諮詢「自主控制」理論在日本、韓國和臺灣隱私權訴訟的實踐。東亞憲政體制內的法院展現了比歐洲、美國的法院更強的隱私權意識,更強的適用「自主控制」理論的傾向,使東亞成為世界上在西方民主國家之外隱私權理論與實踐的「第三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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