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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律評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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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本月專題】保險監理實務評釋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親自簽名的法律意義 .有關加強高齡消費者及身心障礙者保險保障之相關規範/郭姿君書籍文章 【司律評台】 .論律師之拒絕證言權 .初探元宇宙相關議題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重上更(四)字第5號/柯姿佐影音文章 .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之實務運作情形/孫啟強文章 【誰說法治】 .從權利保護觀點論公用地役關係及其損失補償/張鈺光書籍影音文章、林逸松文章 .初探營建剩餘物之處理與違法刑責/陳宗元 .人壽保險契約之存續保衛戰 .論航空器融資及取回之實務問題 【律師智匯】 .從健保資料庫案看我國數位政策應遵從的憲法原則 .「權利耗盡原則」跨主體性適用之實務觀察/邵允亮文章、張倍豪 .長期照顧法律風險探討 編輯手札 防疫保單在2022年對於產險業者造成如海嘯般衝擊,而且海嘯仍持續一波波襲來,仍未回復到風平浪靜的往昔。產險業一直是艱難的行業,獲利的表現,長期不如其他金融行業亮眼。許多產險業者表示,這次的防疫保單衝擊,不但一舉吃掉了10到15年的總獲利,也讓產險業往後經營也可能長期籠罩在陰霾之中。其實很多人不知道,這次所謂的「防疫保單之亂」,過程中充滿保險監理與私法契約自治關係的衝突。我們都知道金融業是高度監理與高度適用判斷餘地理論的專業領域。然而,在這高度監理與高度適用判斷餘地領域之中,對於保險契約仍是私法契約的本質,理應是不相關的兩條平行線才是。但在許多複雜因素糾葛與累積之下(這包括民意代表過度干涉保險契約關係),以及學術界長期缺乏對於這塊領域的關注,造就了現行保險監理政策與裁量,甚或行政指導,對於私法契約關係的解釋或介入標準,莫衷是一。本期企劃,特別邀請葉�ㄛw老師,就被視為保險契約招攬的帝王條款:親晤親簽制度規範,提出觀察與批判。同時,本刊也邀請了對於保險實務經驗豐富的郭姿君律師,就高齡消費者與身心障礙者於招攬過程中的相關加強規範,詳細介紹與說明。藉此,也可以讓讀者了解到,監理機關對於契約自由與形成過程中的「關注與超前部署」。最後,本期最遺憾的事,莫過於東海大學法學院卓俊雄院長,於耶誕夜當天不幸猝逝。本期本月企劃原訂邀稿名單中,有特別邀請卓院長就金融消費評議制度撰文介紹與提出制度建議。卓院長之前也曾擔任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總經理暨主任委員一職,為人謙沖有禮,不論在臺灣金融界與兩岸學術界,都深獲敬重與推崇。 本刊在此也特別悼念這位令人尊崇的學者: 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 總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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