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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教室第2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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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法學教室】 【特別連載】 .國際能源法制與實務:第三講 【素養與倫理】 .Misson Day──檢察官的一天/許文琪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書籍影音文章 .刑事法類 【時事直擊】 .遊戲設定機率與宣稱不符!?──淺談不實廣告 .少年槍手──少年事件中逆送制度之再檢視 【讀後評量】 【編輯手札】 智能科技的發展,預言AI將取代法律服務業的報導時常可見。然而,機器人是否能全面取代人類工作的疑問,仍屬進行式。在本期的素養與倫理欄目中,透過蕭律師與許檢察官現身說法的方式,使讀者認識律師與檢察官的日常工作。讀者可進一步思考,這些工作哪些可能被AI協助甚或取代,而哪些則無法或難以被取代。 在訴訟法領域中,本期劉明生老師以違法方式取得之證據,是否禁止使用於民事訴訟程序,在欠缺明文規定之情況下,對於此問題應如何加以思考,並從比較法觀點,以利益衡量、隱私權與人格權保護觀點,透過具體案例加以說明與探討。蘇凱平老師則是探討在刑事訴訟程序第二審量刑問題,透過行為科學中的定錨效應之說明,希望讀者理解到法律之應然規定與人類行為科學之實然的交會,以及其可能之影響為何。 在實體法領域中,本期的行政法與民法案例都涉及國家與私人以救助人為目的,採取救助行為的法律評價問題。洪家殷老師探討行政機關為救助目的,強制進入人民之住宅或建築物以外之其他處所所為的即時強制行為,在法律上如何加以評價,以及對財產造成損害時,人民得如何請求填補損害。陳洸岳老師則是探討行為人以救助為目的,在受委任或者自發性行動的情形下,在法律上涉及委任與無因管理的關係,以及後續與第三人發生法律關係時所產生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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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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