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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雜誌第3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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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本月企劃】112年憲判字第20號與土地私權保護 .從民法所有權到憲法上財產權之保障 .臺灣日治時期私有土地光復後登記為國有之真正所有人回復登記利益之訴訟實務探究 【法學論述】 .商業事件假扣押債務人之抗告權保障 .提審於長期行政拘禁之審查範圍 .公然侮辱罪保護法益的再思考 .「補償型」最低服務年限條款之適法性探討 .過失犯預見可能性與責任主體之判斷方法 .中國大陸氣候變化訴訟的範圍及司法進路/呂爽 【寰宇法訊】 .民法研究與民法解釋/道垣內弘人 著書籍、蔡英欣 譯書籍影音文章 編輯手札 私有財產權之保障,為當代財產法制之基石。然而,在日治時期為人民所有,嗣因逾土地總登記期限,未登記為人民所有,致登記為國有且持續至今之土地,在人民基於該土地所有人地位,請求國家塗銷登記時,是否有民法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112年憲判字第20號做出了明確的裁示,認為沒有消滅時效之適用。此等因應特殊之情事而為不同之財產權保障思考,誠值進一步闡述與分析。有鑑於此,本期邀請到黃松茂研究員與楊智守法官,分別從學理與實務觀點,討論財產權之保障與相關民事法理之再建構。 本期新興法學議題在民事法領域部分,許士宦教授針對商業事件假扣押債務人之抗告權保障、洪瑩容教授就補償型最低服務年限條款之適法性等議題,提出了精彩的實務闡述;在刑事法領域部分,許�盚F教授就刑法案例研究之方法論、黃士軒教授就公然侮辱罪保護之法益、吳天雲教授就過失犯預見可能性與責任主體之判斷方法,亦均針對實務見解提出深度剖析;在公法領域部分,有林超駿教授就提審於長期行政拘禁之審查範圍,進行了美國法上的實務分析;呂爽博士生,則就中國大陸氣候變化訴訟的範圍及司法進路,提供了最新的現狀分析。 最後,比較法制上,則有日本道垣內弘人教授就民法研究與民法解釋議題,提出精闢的深度考據,並介紹日本民法債權法在2017年修法前後之改變;謹此,當然也要感謝蔡英欣教授的精彩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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