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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民商法雜誌第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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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當期企劃】人工智慧應用的風險與規範
.2024歐盟關於人工智慧2024/1689號規則簡析/許耀明 .論人工智慧對專利審查帶來之法律挑戰/宋皇志 .高風險人工智能的風險治理與責任承擔/鄭志峰、羅力鋮 【法學論述】 .機上盒擬制著作權侵害與公開傳輸權侵害之規範交錯與體系定位/沈宗倫 .虛擬資產作為信託財產之可行性/鄭婷嫻 .公正轉型中遺漏的勞動政策? .人才流動與競業限制 【跨境傳訊】 .韓國碳中和暨新能源法制之變革/崔桓容 著,許順福、林倖如 譯 【編輯手札】 近十年來人工智慧的浪潮排山倒海地席捲全球,人工智慧之應用已經為當代生活帶來全新的便利性與挑戰。然而,究竟何等程度的人工智慧應用是可容許的,對於相關風險又該如何進行規範,均屬法律規範層次上,應予考慮的問題。 當期企劃,由許耀明教授解析2024歐盟關於人工智慧2024/1689號規則,強調人工智慧應用須重視以人為本、透明性與基本權利保障。宋皇志教授就人工智慧的專利審查,由美國法出發,探討人工智慧作為發明人及先前技術等問題,並提出對臺灣專利審查實務之啟示。鄭志峰教授與羅力鋮博士生討論高風險人工智能的風險治理與責任承擔,借鑑歐盟《人工智慧法》的規範,針對人工智能提供者與使用者,課以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法學論述方面,沈宗倫教授由隨選接收公開傳輸權之本質與立法目的,解析公開傳輸權侵害之評價要件,以回應司法實務所面臨機上盒公開傳輸權侵害之問題。鄭婷嫻副教授針對英國、香港及新加坡等普通法法院,承認比特幣及以太幣屬於財產權保障範疇,得作為信託財產。因此而研析虛擬資產在臺灣現行法制下,作為信託財產之可行性。 邱羽凡副教授與蘇珊霈博士生於企業導向淨零轉型的脫碳政策下,研討以綠色工作為核心的公正轉型勞動政策、設立勞動議題社會對話程序、及促進綠色團體協約之協商等議題。孫國平教授與喬楚研究員以加州矽谷鼓勵人才流動、禁止競業限制協議之公共政策,作為中國大陸權衡保護商業秘密與促進人才流動關係的借鑑。 在跨境傳訊方面,韓國崔桓容資深首席研究員介紹韓國為因應氣候變遷,針對碳中和社會法制轉型及其一系列法立法動向的主要內容,特別是2021年9月韓國國會制定通過「應對氣候危機的碳中和.綠色發展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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