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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律評第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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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內容 | |||||||||||||||||||
【本期試讀】
【本月專題】 .碳費新制下企業因應之道:風險管控與法遵策略/蘇錦霞書籍影音文章 .再生能源電能購售契約移轉之溯及效力與強制執行扣押爭議研究 【司律評台】 .以違法行為所得購屋所致交易風險之探討與防免 .關於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之帳戶或帳號三個以上予他人使用罪之適用爭議 .論刑法第319條之1與兒少條例第36條第3項「性影像」之區辨/呂學承文章 【誰說法治】 .民事訴訟證明妨礙之研究 .促參案件優先定約究竟優先了什麼?/黃雍晶文章 【律師智匯】 .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與商業判斷法則之解析 編輯手札 本期《月旦律評》三大專欄內容橫跨氣候政策、能源法制、司法刑事新制、民商事訴訟理論與產業政策規劃,呈現當代法律人在多元場域面對制度變遷與實務挑戰的深度思考。 在「本月專題」中,蘇錦霞律師以《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的碳費制度為核心,解析法源架構、徵收對象、費率差異化及子法規動態,提醒高碳排產業必須提早規劃減量計畫與供應鏈合約管理,以因應法遵與成本壓力。謝友仁律師則探討再生能源電能購售契約移轉時,民法第115條所定溯及效力與強制執行扣押之衝突,主張應以當事人合意時點為生效基準,並援引實務案例說明此立場對交易安全與執行程序的關鍵影響。楊士昕、吳志剛與林子文等專家關注「電能轉供契約」的法律定性,回顧立法沿革並檢視轉供與代輸用語的差異,指出在電業自由化背景下,轉供契約難以精確歸類於民法有名契約,需另行定位。 「司律評台」專欄聚焦刑事領域新興或爭議制度。楊智守法官以其變得之物沒收或追徵之判別及刑事扣押對民事權利行使之影響為中心,說明「源自違法行為所得經轉替之物或財產上利益」;曾昭愷檢察官評析新設的刑法第172條之3「不法關說司法罪」,反思將倫理規範直接刑罰化的明確性與必要性,並分析行為主體中「身分、地位影響力」的認定困境。劉正祥法官檢討洗錢防制法第22條「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三個以上罪」的立法目的與適用爭議,評析與幫助洗錢罪在構成要件與主觀犯意上的連結與區隔。呂學承學習司法官則比較刑法與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法後「性影像」定義的差異,討論偷拍未成年人隱私部位行為的罪名適用與刑度差異,並整理修法前後的實務分歧。 「誰說法治」專欄則展現理論與實務的交會。劉明生副教授與曾昕律師深入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82條之1「證明妨礙」的法理基礎、類型劃分與與事案解明義務的關聯,評估不同學說下的適用界線。黃雍晶律師則剖析促參法第51條之1「優先定約」的立法沿革與實務運作,指出其非單純續約,而是需經資產總檢查與財務評估後重新議定條件的制度設計。 「律師智匯」專欄則邀請紀凱峰秘書長以最高法院案例為引,探討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與商業判斷法則在刑事責任判斷上的交錯,強調決策必須實質合法合規,方能獲得商業判斷法則保護。 本期文章呈現的不只是各專業領域的法規解析,更凸顯立法與實務互動中的張力:新制度引入後,法律人如何在不確定性中尋找明確操作路徑;舊制度在延用中,如何透過詮釋與程序設計回應現實需求。從碳費法制到再生能源契約、從司法倫理入刑到洗錢防制新規、從證據協力義務到商業決策刑責,每篇文章都提供了制度設計與法律適用的深度觀察,也提醒我們在面對政策與法制轉折時,必須兼顧理論精準性與實務可行性。這份跨領域的知識交流,不僅是法律專業的累積,更是社會法治環境不斷調適與進化的縮影。 副總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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