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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民商法雜誌第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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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企劃】對賭協議的法經濟學分析
.對賭協議的缺失與改善 .有限公司董事自我交易之效力/邵慶平、賴彥誠 【法學論述】 .從醫學4.0新醫療時代論醫師法第11條第1項醫師親自診察原則(上)/侯英泠 .從工會自治原則論工會加班同意及罷工決議的瑕疵/林更盛 .民事訴訟營業秘密利益保護程序模式之研究 .權利束下數據交易契約範本研究/國瀚文 .標價錯誤下網路購物契約效力之認定/張啟航、高富平 .公司章程能否概括預授權法定代表人決定對外擔保? 【編輯手札】 當期企劃是以商業市場的對賭協議及有限公司董事自我交易行為為主題。首先,王文宇教授從法經濟學視角,探討對賭協議的效率,以不完整契約與交易成本理論,剖析相關爭議條款。其次,關於有限公司董事自我交易行為,最高法院認為違反公司法第59條之禁止,邵慶平教授與賴彥誠律師則批判此項見解,認為此類行為容認事前許諾或事後承認,較為合理。 在法學論述方面,數位科技促進智慧醫療科技產業發展,醫療生態走入數位健康新時代,各國逐漸鬆綁「醫師親自診察原則」。侯英泠教授透過外國立法例,探討醫師親自診察原則之規範模式,試圖劃出醫師親自診察開放之可能界線,以及醫師透過遠距醫療進行醫療診察時,應有的注意義務。 林更盛教授從工會自治原則,討論工會加班同意及罷工決議的瑕疵,認為工會幹部未經會員大會同意,代表工會同意加班時,勞工局據此課罰雇主,忽視工會自治保障。劉明生博士以歐盟法與德國法為中心,討論民事訴訟營業秘密利益保護程序模式,探究他造當事人聽審請求權、當事人公開原則、公正程序請求權、有效權利保護之權利,以及營業秘密利益保護之間的利益衡量關係。 國瀚文教授研究權利束下數據交易契約範本,透過權利束理論,以數據交易契約的範本,應對耦合多變的數據法律風險,平衡各方權利義務,尋求最佳的權益分配機制,對數據交易行為進行中國大陸式的契約範本更新。 張啟航研究員及高富平教授討論標價錯誤的網路購物契約效力,認為當標價錯誤係為商家故意為之時,屬於真意保留,消費者不知情時,網路購物契約有效;如消費者知情,則網路購物契約不成立或無效。如標價錯誤非為商家故意造成時,則屬意思表示錯誤,商家基於重大誤解制度撤銷之。 李攀燊律師探討公司章程,能否概括授權法定代表人對外擔保,認為公司章程僅得於股東會與董事會之間,擇定非關聯擔保之決策機關,而不得概括授權其他機構或法定代表人決之。為此概括授權者,被授權之機構或個人,仍不能取得公司對外擔保事項之決策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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