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同直間接持股39.04%股權之子公司綠能科技於2018年12月13日發布重大訊息,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向經濟部申請債權債務協商,股價也從12月14日開始連續跌停多天。
綠能科技從事業務主要為太陽能矽晶片、太陽能電池模組,屬於太陽能發電產業中游。太陽能發電並非近年新興產業,一百多年前就已開發出能夠以太陽能發電的材料,但受困於發電效能過低、每度電發電成本過高,因此直到近十至二十年各國政府為抑制環境汙染,對再生能源逐漸關注,進而對太陽能進行補貼,加上技術進步使發電效率得以提升,現今太陽能發電產業才得以蓬勃發展。截至2017年底,中國在全球太陽能電池新裝置量與發電量皆位居第一,如表一所示。然而中國卻在今年5月底公告一則「國家能源局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之公告 (媒體上稱之為531新政或61新政),公告中除暗示將暫緩太陽能發電場的建置速度外,也調降電價與補貼。這項政策將衝擊太陽能電池模組與零組件的需求。

過去由於各國政府對太陽能發電補貼,發電站紛紛設立,使太陽能電池模組需求提升,並使電池製造廠商得以持續投入研發,提升發電效率;今年則因中國的「61新政」,使市場預期未來電池模組之產能將過剩,並造成報價下跌。
各太陽能電池模組廠除營收、獲利能力將受到衝擊外,銀行也恐將因產業環境改變,而對太陽能電池產業供應鏈上的業者,採取降低授信部位、提高放款利率、或者增加債權確保之授信條件等行動。在中國能源局公告「61新政」當下或許就已經開始有債權人或股東採取行動,直到近期綠能科技聲請債權債務協商使問題浮上檯面,又將有更多銀行對太陽能電池產業供應鏈的債權部位進行調整。供應鏈廠商若因此而使資金周轉不靈,自然有可能提出債務協商或聲請債務重整。
對太陽能電廠業者而言,可能將因為電池模組報價下跌,而使電廠建置成本與維運成本下降。然而若站在我國政府發展非核家園、全球政府致力於發展再生能源的目標上,太陽能發電效率低、發電成本過高,仍為發展再生能源最大的阻力之一。若電池報價下跌而導致電池製造廠減少研發投入,對再生能源發展或許未必有正面幫助。
參考資料
知識庫
- 蔡朝安、李益甄、陳柏霖,台灣再生能源法制與發展之展望,月旦會計實務研究,11期,2018年11月。
- 陳信安,論2017年電業法修正後之規範爭議──以再生能源相關規定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278期,2018年7月。
- 洪政緯,再生能源與農業發展之衝突及合作──從國際比較觀點評析我國再生能源法制之完整性,月旦法學雜誌,274期,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