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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時序即將來到所得稅申報季節,申報112年度個人所得稅之亮點有三:其一,自2023年1年1日起,年滿18歲即屬成年,在校就學且有所得之成年子女的綜合所得稅得選擇受父母扶養或獨立申報,對於高所得家庭而言,提前2年享有子女單獨  
2023/05/29
立法院於2020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條,將「滿20歲為成年」之認定年齡調降為「滿18歲為成年」,為減少社會衝擊,民法總則施行法同步修法明定緩衝期,訂於2023年元旦正式施行。  
2022/08/22
未成年子女A(2014年生,現年8歲)之生母B於2015年間因A之生父C與第三者D外遇而離婚,A之監護權由法院准由B單獨行使,C則需共同負擔A之生活費用每月新臺幣(下同)1萬元,A即與B共同居住於新北市中和區,C則與D另  
2021/01/11
立法院會近日已三讀通過修正民法部分條文,將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並訂在民國112年1月1日開始施行。  
2020/10/19
據報載,一名剛成年的大學生(某甲)於2019年間,在台北精華地段購買了契約總價9200萬元的房地,由於財力顯著不相當,引起財政部台北國稅局關注追查,發現購買房地產款項是由其母親(某乙)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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