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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自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2017年12月28日上路之後,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2018/11/05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於106年12月28日上路。其中「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前項所稱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  
2018/05/14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相較於105年度有幾項不同之處,第二個不同為「基本生活費不用課稅」。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2018/02/06
為保障賦稅人權,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利,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將於今(106)年12月28日上路,未來納稅者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用被課稅,同時,財政部將設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各稅捐稽徵機關也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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