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勞動契約 搜尋結果 讀懂判決:會計 2025/05/23 載運貨物司機從屬性之認定──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勞上字第16號民事判決為中心 我國通說及外國法例對於勞動契約之判斷,多是以其是否具備「從屬性」作為判斷標準,並進一步區分成「人格上從屬性」、「經濟上從屬性」及「組織上從屬性」等標準。典型之僱傭契約固然容易判斷是否該當上開從屬性之要求,然因近年來勞務給 讀懂判決:會計 2024/10/18 業務緊縮作為終止勞動契約事由──以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重勞上更一字第3號民事判決為例 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11條第2項規定:「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自我國於2020年初陸續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後,民間部分產業因禁止群聚、禁止外食等相關防疫政策而營運 讀懂判決:會計 2020/06/12 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雇主要求其簽署離職書之效力──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勞上字第56號民事判決評析 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準此,倘若勞工屢次違反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之規定(例如,上下班遲到早退、漏未打卡、公器私用、與辦公室同仁或長官時起糾紛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