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取得 搜尋結果 讀懂判決:會計 2025/05/02 公司依照股東名簿記載認定股東及股權之限制──自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34號民事判決出發觀察 股東名簿與公司經營權的爭執,過往經常聚焦於查閱權的行使和範圍,更進一步,因取得股東名簿乃係召集股東會的基礎,在非公司派之人員取得召集權時,能否取得股東名簿又係另一個經營權的戰場,公司法第210條之1亦因此修正,以保護非公 讀懂判決:會計 2023/05/05 財報不實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再探討──評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1號民事判決 按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20條之1第1項規定,財務報告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賠償義務人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該條規定屬侵權責任性質,原則上請求權人須證 讀懂判決:會計 2022/06/10 時尚包款設計之智慧財產權保護與限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7年度民著上字第15號民事判決簡析 流行時尚包款設計因為具較大量生產銷售需求,且產品拆解仿襲門檻不高,通常會建議設計師申請設計專利,當然,也不排除可能因為長期行銷而具有商標識別性而可取得立體商標之註冊。 讀懂判決:會計 2021/10/15 海外財產交易損失應否計入所得稅法有關交易損失之扣除範圍?──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大法庭裁定評析 量能課稅原則在租稅法領域是具有憲法基礎的重要原則,如何計算稅基始為公平,並能在保障人民生存權與確保國家稅收間取得平衡,立法者於決定「損益通算」之範圍而立法時似乎已做出選擇。 讀懂判決:會計 2021/05/28 出資人利用著作範圍的探究──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553號民事判決評析 作者在完成著作時,取得著作權。傳統觀念認為,作者原則上必須是自然人,法人自身無法創作,必須假借受雇人或受聘人等自然人始能完成;換言之,法人出資企劃之著作,其著作人原則上是實際動筆的受雇人或受聘人。 12 >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