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詐欺市場理論 搜尋結果 讀懂判決:會計 2023/05/05 財報不實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再探討──評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1號民事判決 按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20條之1第1項規定,財務報告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賠償義務人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該條規定屬侵權責任性質,原則上請求權人須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