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財產交易所得 搜尋結果 讀懂判決:會計 2019/04/26 漏報海外期貨交易所得之處罰──評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判字第449號判決 上訴人辦理民國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未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及申報其配偶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海外期貨財產交易所得新臺幣(下同)13,004,233元、海外信託財產交易所得2,125元、海外利息所得290元及海外 讀懂判決:會計 2018/01/10 【稅法】買錯房屋換屋的稅務風險-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818號判決解析 原告於99年間以28,779,769元向海○公司購買海○大帝A1棟2樓房地之預定買賣權利,嗣於100年12月10日以總價34,000,000元,將前開A1棟2樓房地預定買賣權利轉讓予泛○公司,並購入E2棟16樓房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