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公司法修法後之員工獎酬措施規定及運用【本月企劃】 | |
---|---|---|
英文篇名 |
The Application of Employee-incentive Measures under Newly Amended Company Act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以創新為主導的知識經濟時代,改變了全球產業的樣貌,「人才」成為事業決勝的關鍵因素。近年來,各上市公司整個團隊被挖角的消息時有所聞,對於許多科技公司而言,經營的挑戰已經從「如何讓員工安心工作」轉變成「如何讓老闆安心睡覺」。一家公司如何防止人才外流,甚至進一步吸引人才服務,合宜合度的員工獎酬是一個重要手段。因此,在2018年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以下簡稱本次修法)時,將「擴大員工獎酬工具之發放對象」列為「增加公司經營彈性」項目之一,其目的即為增加公司留才、攬才的力量。本文以下將介紹我國公司法中的員工獎酬工具、本次修法範圍,以及運用修正後員工獎酬措施應注意事項。 | |
延伸學習 |
本次公司法修正,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稅務申報,對公司而言,得於員工既得期間內,就認股權公允價值認列之勞務成本;就員工而言,員工得於既得條件達成年度,就既得條件達成日股票之時價超過取得價格差額部分,依其他所得應課徵綜所稅,且公司應依扣繳規定處理。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16-022 | |
出版單位 | ||
DOI | ||
QRCode |
| |
上一篇 |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