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1906 (18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釋例研討──虧損性合約【執業進修】
中文篇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釋例研討──虧損性合約【執業進修】

英文篇名

Illustrative Example Analysis of IFRS 17 Insurance Contracts: Onerous Contracts

作者

江景清

閱讀核心

延續2018年12月號內容,本文繼續依會計人之觀點,提出IFRS 17 規範下預期之會計處理釋例,供業界參考。本次介紹之虧損合約,係指於衡量保險負債時,評估保單於一連串在不同時點之現金流入與流出企業之現金流量及考量非財務性風險調整後得出之淨現金流出大於流入時之情形,會計處理上需於合約發行時立即認列損失。虧損性合約之會計處理需要持續追蹤保單群組從發單到除列間之現金流量軌跡及變化,才能決定會計處理之表達,此對於精算人員及系統均會增加作業之複雜度。

延伸學習

虧損性合約係指為履行合約義務所發生不可避免之成本,超過預期從該合約所獲得經濟效益之合約。所謂合約不可避免之成本,係指退出合約的最小淨成本,為繼續履行該合約所發生之淨成本,與終止合約所發生補償金或違約金,二者為低者。已簽約之虧損合約雖目前未發生損失,然未來對企業營運將產生不利影響,故應於簽約時將合約不可避免成本認列為負債準備。本文說明虧損性保險合約在簽約時之損失衡量,與履約期間之後續估計調整及攤銷之會計處理。

關鍵詞

負債適足性測試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虧損性合約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1906 (18期)

起訖頁

080-090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19060018009  複製DOI  DOI查詢

QRCode

上一篇

納保官定位、現況及展望【月旦時論】

下一篇

會計師防制洗錢暨打擊資恐申報實務【執業進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