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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1912 (24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釋例研討──保費分攤法【月旦時論】
中文篇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釋例研討──保費分攤法【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Illustrative Example Analysis of IFRS 17 Insurance Contracts: Premium Allocation Approach

作者

江景清

閱讀核心

針對短期險(1年以下之保單),例如,傷害險、健康險等,IASB開放可採簡化之衡量方式,稱為保費分攤法。其衡量結果之概念與目前設置未滿期準備金之提列方式近似,但於財務報表上之表達仍不相同。企業仍應依本身情形盤點保費分攤法特定議題,列出清單來評估可能影響並加以解決,以期順利接軌IFRS 17。

延伸學習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將於2022年實施IFRS 17號公報,但由於衝擊過於巨大,金管會保險局宣布,台灣保險業將晚3年,延至2025年適用。不可否認的是,IFRS 17與現行會計處理差異甚大,後續影響層面也不小。但IFRS 17之實施讓保險公司營運績效表達更加透明,每年損益認列更合理穩定,並非全然是負面衝擊。

關鍵詞

已發生理賠負債保費分攤法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1912 (24期)

起訖頁

053-063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19120024007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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