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IAS 12所得稅【公報釋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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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IAS 12 Income Tax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成立企業之目的是為了賺取盈餘,將股利分配給投資股東,但在分配股利前,企業須依照所得稅法規定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惟IAS屬於權責基礎制,而稅法係為現金基礎制,故企業依照IAS編製財報所計算出的盈餘會與稅法上認定的盈餘有所差異。本文就IAS 12所得稅之規範做詳細介紹。 | |
延伸學習 |
所得稅的估算為企業財務報導之末端會計處理,於計算與評估所得稅項目方面,需憑藉會計人員對稅法相關規定之熟悉度,亦需了解IAS 12與IFRS之相關規定。另可能涉及專業之判斷,包括所得稅暫時性差異未來可實現性之評估等等,使所得稅報導更形複雜,值得深入探討。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101-109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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