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公報釋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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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Revenue from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收入認列向來是相當重要的議題,公開發行公司上市(櫃)每季度財報皆會公布給使用者參閱,收入好壞會影響企業毛利率、本期淨利、EPS等,而財報使用者最關注的莫過於這些分析比率,若收入較高,毛利率、本期淨利及EPS皆會較高,如此即可吸引投資人投資企業,創造更高股價。公發公司因有對外募資需求需要將營業收入衝高,故可能虛增營業收入;非公發公司盡可能想少納稅,故可能漏報營收。故2018年1月1日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IFRS 15客戶合約收入取代原本IAS 18收入認列之公報,將收入認列時機及金額衡量更加明確規範,而本文即針對IFRS 15做詳細介紹。 | |
延伸學習 |
公發公司或非公發公司對收入認列雖持相反看法,其結果不外乎想操縱收入,以得到更大效益,故收入認列向來是會計師在查核查核財報過程中相當關注的科目。按IFRS 15規定,企業提供幾乎相同且移轉型態相同之一系列可區分服務,該等服務隨時間逐步移轉予客戶且使用相同方法衡量完成程度,亦即以時間基礎衡量完成程度。當產品之製程較長且有大量受客戶控制之在製品時,得進一步探討衡量完成程度之方法。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86-094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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