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臺商赴中國大陸隱名投資之法律風險與防範──以隱名投資契約的法律風險及效力為中心【國際經貿時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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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The Legal Risks and Prevention of Anonymous Investment by Taiwanese Entrepreneur Centered on the Legal Risk and Effectiveness of Anonymous Investment Contracts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臺商到中國大陸投資設立公司,因為種種的原因採取隱名投資(股權代持)的方式,由出名股東幫實際的出資人代持股權。本文探討臺商選擇「股權代持」的背後原因,以及分析「股權代持」的法律風險及效力,協助臺商正確認識風險,評估如何事先妥善規劃來降低法律風險。 | |
延伸學習 |
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等相關規定,外資投資企業需先獲得批准證書。得進一步探討臺商於大陸進行隱名投資合資協議,究竟應當按照批准證書認定或按照雙方之合資安排認定? 及退夥後資金匯回臺灣可能面臨的問題。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103-109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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