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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2024年10月28日憲法判決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及同法第17條之1條規範宣告違憲,爰財政部發布「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併計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稽徵作業處理原則」(下稱處理原則)作為新法修法前之  
2026/07/13
我國遺產稅制與民法高度連結,完納遺產稅被設計為遺產繼承關係終結之前提,故遺產稅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8條第1項本文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  
2026/05/04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清理欠稅之大宗案件類型為定期開徵之財產持有稅,而非交易稅;又財產持有稅的課徵對象原則為所有權人,可想而知,當所有權人死亡,無人代繳生前稅款,亦查無繼承人作為新所有權人(即未來開徵稅款核課對象)時,需要啟動  
2026/03/23
我國擬制遺產之課稅制度,在113年度憲判字第11號判決之後有很大的變革,大法官宣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15條規定部分違憲,並罕見地對於修法過渡期間稽徵機關之應對,有具體之指引。  
2025/10/27
遺產稅申報未上市櫃公司土地及房屋價值高於現值時之淨值要如何估算,這是個涉及稅捐核定的有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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