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IAS 40投資性不動產【公報釋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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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IAS 40 Investment Property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在各行各業間競爭壓力日增的現在,企業需要長期規劃業內營運計畫外,對於業外投資也無不想盡辦法要讓企業利潤最大化。有別於自用不動產,用於賺取租金或是購買為資產增值之不動產應列為投資性不動產,本文將針對此於IAS之相關規範及會計處理做細項介紹。 | |
延伸學習 |
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以及現金換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時,如交換交易具商業實質,且換入資產之公允價值較換出資產之公允價值明確,該投資性不動產之成本以換入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反之,交換交易不具商業實質,該投資性不動產之成本以換出資產之帳面金額衡量。於此,可進一步學習相關會計之處理。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81-089 | |
出版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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