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稅捐罪責相當原則之研究【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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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The Doctrine of Punishment Commensurate with the Crime under the Tax Law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稅捐罪責相當原則」之內涵,首先係要求「無責任即無處罰」,此一原則之前提,主要乃係指法院針對人民之稅捐違法行為予以刑事制裁。基於法治國家人民權利之憲法保障,國家對於人民違法行為之處罰,係對受處罰者之基本權利,實質上產生侵害之法律效果,故其職權行使應受到合憲性之檢驗。刑事審判之意旨,係在於實現刑罰權之分配正義,法院對於有罪被告之科刑,應使輕重得宜,且罰當其罪。 | |
延伸學習 |
稅捐罪責相當原則所涉及的議題之一乃犯罪所得之沒收與稅捐之繳納,國家以逃漏稅捐犯罪之被害人,短納稅款已獲繳納,於此範圍毋庸再諭知沒收或追徵;倘未補繳完畢者,則應依法諭知沒收或追徵。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29-038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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