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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2401 (73期) 遺產稅實物抵繳的策略規劃【本月企劃】
中文篇名

遺產稅實物抵繳的策略規劃【本月企劃】

英文篇名

The Strategy Planning for Offsetting Inheritance Tax with Tangible Assets

作者

封昌宏

閱讀核心

遺產稅得以非現金的實物抵繳稅款,但稅法並非無件接受納稅義務人以實物抵繳稅款,個人名下若有財產準備抵繳遺產稅,應在生前做好規劃,讓未來可符合以實物抵繳的條件。此外,有些實物可全額抵繳遺產稅,有些僅能部分抵繳遺產稅,在分類上可區分為是否課過遺產稅的實物,常被用來抵繳的財產為不動產、股票,不動產中公共設施保留地又有特殊的規定,股票又可區分為上市(櫃)及興櫃公司股票及未上市(櫃)公司股票,這些財產在抵繳的策略上都有不同的選擇,抵繳標的物及時間的選擇都會影響可抵繳的金額,在現行法令下應如何選擇才是最佳利益,本文即從事前規劃的觀點論述。

延伸學習

以現金以外的實物抵繳遺產稅,除了必須符合稅法規定的條件外,以納入課稅範圍的遺產還是非屬課稅標的之遺產抵繳遺產稅,稅法中有不同的規範,且在不同的時間點申請抵繳,會有不同的效果。在現行的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下,納稅人應如何合理地規劃遺產稅實物抵繳,以及在什麼時間點申請抵繳時,可採取何種的策略,乃本文論述的重點。

關鍵詞

公共設施保留地股票現金繳納實物抵繳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2401 (73期)

起訖頁

021-027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52260962024010073002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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