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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411 (59期) 進口新車復運出口申請退還貨物稅——評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上字第537號判決【月旦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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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篇名

進口新車復運出口申請退還貨物稅——評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上字第537號判決【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Newly-imported Car Re-exported and Return of Consumption Tax: A Commentary on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Judgment of Case Y112 Pan-Chi No.537

作者

黃源浩

閱讀核心

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上字第537號判決針對新車進口後未消費使用而復運出口請求退還貨物稅,透過貨物稅性質的論述判斷退稅請求權成立要件。此案不僅探討法學方法,也涉及稅制運作及退稅機制問題,具重要學術與實務價值,值得關注。

關鍵詞

租稅核退請求權貨物稅營業稅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411 (59期)

起訖頁

043-049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0692572024110059005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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