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名

第八章:醫藥的人體試驗:社群福祉?個人權益?

作者
中文摘要
    當我們討論人體試驗或臨床試驗的議題時,首先可能被提出的問題是「為什麼要做臨床試驗?」按照目前世界醫學界共同認定的程序,任何一種最後準備使用在人類身上的「藥品」,必須先經過動物試驗,在了解其安全性、藥理、藥效,並證明它對某一病症或病變確實具有療效之後,才能從事臨床試驗(人體試驗)。
起訖頁

149-157

書名

開放與堅持:變遷社會中的基督徒思想

年月

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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