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Cure到Care台灣在宅醫療

文章發表:2019/02/22

郭玟婷

低生育率以及國民平均餘命增加,台灣社會的高齡化快速是不爭的事實,還有失智、失能的人口數急遽成長,治療後出院(Cure)回家應該如何長期照護(Care),很顯然現階段在機構內的醫療服務已經無法涵蓋。

長期照護是台灣社會福利網的最後一塊拼圖,要怎麼讓失能者在家裡也能得到醫療照護,這部分政策施行國內經常參照日本做法,日本推行在宅醫療已有三、四十年,他們同意醫師成立在宅醫療診所,由在宅醫療診所接收當地有醫療需求又行動不便的患者,定期到府看診、打針、抽血、給藥等等。2015年健保署參照「日本在宅醫療實務經驗」,預計推動「居家醫療整合照護試辦計劃」,希望由基層診所及地區醫院試辦,出診醫師應提供一般西醫門診服務、送藥服務或釋出處方箋至社區藥局調劑,以及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

臺灣最成功的在宅醫療模式應當屬居家護理,病患準備出院時可提出申請,由護理人員定期至家中訪視、更換三管(尿管、鼻胃管、氣切管),比較能無縫接軌機構醫療,在健保署的大力推行之下,而後西醫師、牙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至2019年1月中醫師與藥師也將加入到宅醫療行列。目前如果需要申請到宅醫療,可撥打各縣市長期照護管理中心電話進行諮詢,由照管專員進行評估後申請到宅醫療服務。

台灣希望能跟上先進國家社會照護的腳步,除了日本,美國有醫療到宅(Medical Home)、英國醫院到宅(Hospital at Home),但是當宣布推行在宅醫療服務之際,卻也暴露出長照體系與醫療體系的整合機制仍是一片空白,而且醫療人員提供在宅醫療服務的對象多是重度行動不便、意識不清或插管病人,醫療風險的分攤與保障並沒有明確答案。偏遠地區或無醫村的居民也對到宅醫療有所期望,但是往來的交通時間及交通費用必須由病患自行支付甚至由醫療人員自行吸收,種種不明朗的政策施行及規劃未完善之處,也使的醫療人員對於投身在宅醫療有許多疑慮。

以日本經驗來看,日本在宅醫療最大的特色,在宅醫生需要一天24小時、一年365天,隨傳隨到,執行「緊急往診」,提供即時診療,車程設定30分鐘以內。必要時,也協助後送至支援醫院,提供過去醫療紀錄,出院時再接手後續的照護。病人出院前,社區在宅支援團隊也參與出院準備,如到醫院和病人認識,建立互信基礎。

反觀台灣居家照護服務量能不足,難以吸引人才投入,其實有多數原因在於長照政策與醫療體系無法接軌,想要借鏡日本推動在宅醫療,需要建構當地基層醫療網絡,以及找到穩定財源。台灣基層醫療需要遍地開花,讓每個社區都有足夠的照護能力,就近提供服務,形成在地的醫療、照護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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